各州(市)商务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各地和企业申报情况,现就优化调整外贸综合服务业态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及行业领跑者企业申报截止日期调整为8月10日,州市初审时间调整为8月15日。

二是贸易节点服务商和海外服务链企业调整为实时申报,不设置申报截止时间,州市初审根据各地申报情况及时开展审核,省商务厅根据工作进展按批次进行审核认定。

三是除以上申报截止日期、申报方式优化调整外,原通知关于申报范围、条件、材料及流程不变。

 

附件:1.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

1-1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外贸综合服务企业).doc

1-2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贸易节点服务商).doc

1-3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海外服务链企业).doc

1-4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认定申请表(行业领跑者企业).doc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

3.云南省外贸综合服务业态分类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云南省商务厅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