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园区单位:
根据2025年印发实施的《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开经信规字〔2025〕5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现开展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第一批)遴选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鼓励我区产业园区主体因地制宜建设和运营一批具有优质配套能力和产业吸聚力的载体要素,加大对智能穿戴科创项目的落地吸引力,我区将以特色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场化为原则,遴选1-2个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连续3年累计给予每个园区最高900万元支持。旨在协同构建以芯片、光学显示、传感器、电池、智能终端、应用场景的智能穿戴上下游产业生态圈,推动智能穿戴产业集群集聚式发展,共同激发我区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二、支持标准
对入选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每年按照年度考核评价结果A、B、C级分别给予园区运营主体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扶持,对同一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运营主体的扶持不超过3年,《政策措施》有效期内扶持不超过2个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
三、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二)园区有完善的水、电、气、网等基础设施,消防、安全、环保符合相关规定且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
(三)园区土地或空间资源应依法取得、产权清晰,四至范围明确,通过租赁或受托管理方式取得园区管理权限的运营主体,应与园区产权主体签订10年以上租赁合同,且在租赁期限内不得改变园区使用功能;园区物理空间应符合智能穿戴产业发展要求,能够满足处于初创期、加速期及成熟期等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空间需求。
(四)园区未纳入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年度实施计划或五年专项规划。
(五)园区在AR/VR智能穿戴产业的招商和服务优势明显,已成功引进1家及以上智能穿戴上下游企业;未来三年承诺可吸聚AR/VR整机和上下游项目不少于5个,园区智能穿戴上下游企业累计贡献产值不低于1亿元。
(六)园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健全,专职运营团队具备特色产业创新创业、投融资、运营管理等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管理、运营和服务工作。
四、特色园区申报遴选流程
(一)园区申报
申报园区应按照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材料,填写《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申报书》《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综合评价表》,阐述智能穿戴产业引培计划和发展愿景,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8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中,可编辑版内容应与纸质原版须保持一致。
(二)专家评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评审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定入围园区名单。答辩评审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名单公示
通过专家评审的入围园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决策
公示无异议的入围园区,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报请局“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入选园区年度考核和扶持流程
(一)年度考核申报
入选园区按照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年度考核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材料,填写《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年度考核申报书》,阐述园区上一年度在智能穿戴产业领域的引培服务和成效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入选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次年开始,每年6月30日前将年度考核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版报送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其中,可编辑版内容应与纸质原版须保持一致。
(二)专家考核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核查和考核评价,根据专家考核得分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定级,其中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100分及以下为评价结果A级;75分及以上,90分以下为评价结果B级;60分及以上,75分以下为评价结果C级。年度考核事项将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专家年度考核定级结果,拟定入选园区年度扶持计划表(按照年度考核评价结果A、B、C级分别给予入选园区运营主体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扶持),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决策
公示无异议的入选园区,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报请局“三重一大”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扶持。
(五)拨付
入选园区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按照“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扶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发展10条)”指南要求申请资金拨付。
六、其他事项
(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产业园的审核评估和业务指导,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申报资格。园区相关数据、信息填报范围仅限于该园区,不得扩大虚报。
(二)若第一批入选园区已达2个,《政策措施》有效期内将不再组织遴选。
(三)申报遴选期间或已经通过的产业园,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境问题事件、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直接终止申报或立即取消。
(四)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已经通过的产业园进行动态管理,实行退出机制。每年组织开展特色产业园考核评估工作,对年度考核工作完成情况不好,综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给予提醒和通报,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公告退出。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申报材料清单.wps
附件2: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申报书(模板).wps
附件3: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综合评价表.wps
附件4: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年度考核材料清单.wps
附件5: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智能穿戴示范特色产业园区年度考核申报书(模板).wps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3日
(联系人:姚芳,李开先;联系电话:020-82111546,020-82108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