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和保障,促进西安科创企业创新发展,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市局工作安排,现就征集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形式与内容

按照政府指导、立足公益、规范管理、广泛覆盖的原则,由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指导,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推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主要采取企业需求与机构服务双向对接模式,为科创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培训、政策咨询等“一对一帮扶”“集中托管”公益服务。

二、征集事项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含西咸新区)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二)申报条件

1.机构及组织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服务团队和必要的工作设施。

(2)自愿接受公益服务工作有关要求和约定并开展服务。

(3)专利代理服务机构须具有专利代理资质,法务代理服务机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资格,知识产权信息咨询、运营规划、人才培训等其他服务机构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业绩突出。

2.公益特派员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知识产权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熟悉中省市相关政策和知识产权法律知及制度,知识产权工作经验丰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三年以上(社保或相关执业证明)。

(3)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审核员、知识产权智库专家以及专利代理师、律师、知识产权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人才优先。

3.服务对象

西安市辖区内具有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创新主体。公益服务需求长期征集,每家单位最多享受2年公益服务。

(三)工作任务和绩效目标

1.机构及组织工作任务

(1)负责选派知识产权公益服务特派员参与公益服务。

(2)为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代理、分析、导航、评估、法律、运营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3)为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培训。

(4)宣贯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绩效目标

(1)对每家企业服务年度不少于4次。

(2)年度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10家。

(3)形成公益服务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四)执行期限

一年(2026年9月至2027年8月)。

(五)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3)。

2.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

3.从事专利代理、法务代理的机构提供执业资质。

4.既往工作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人员情况表、人员专业资格证、执业证等复印件。

6.诚信经营情况(以信用中国<陕西>为准)。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为集中征集时间。

四、评价验收

为保证服务质量,公益服务期满后,将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工作评价验收。

1.评价时间:服务期届满后。

2.评价方式:以提交工作材料为主,可视情况组织调研及实地走访等评价验收方式。

3.评价内容:主要评价内容涉及公益服务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实际成效及服务对象评价情况。

4.评价管理:评价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服务到期验收合格的服务机构(特派员)将继续开展下一年度的公益服务;服务到期未参与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服务机构(特派员)将暂停下一年度的公益服务资格;上述行为累计两次的服务机构(特派员)三年内取消其公益服务资格。

五、工作机制及保障

(一)公开征集、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特派员按照属地原则,进行自主申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和电子版递交至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属地审核、择优推选。为实现公益服务全区域覆盖,各区县、西咸新区和各开发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按照名额分配表(附件1为至少推荐数量,不设上限),优选辖区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特派员),对申报材料受理、资格初审、择优推选后,汇总统一报送市局。

(三)依规审查、对外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申报、资格审核以及上年度评价验收情况,对符合公益服务工作要求的服务机构(特派员)进行选聘,并公示确认。

(四)供需对接、动态管理。属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加强有知识产权公益服务需求的单位和机构的需求对接工作,定期征集辖区企业公益服务需求,组织需求对接活动;服务期结束,市市场监管局对服务机构和特派员工作进行评价验收,对不能履行公益服务的服务机构和特派员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政策赋能、资金补助。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鼓励服务机构及特派员更好开展服务,对年度服务企业10家以上,管理服务规范且年度考评合格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照其服务每家企业3000元/年的标准,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资金补助。

六、注意事项

(一)凡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请下载并填写《西安市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机构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参与2025-2026年评价验收的机构,可填写《西安市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工作承诺函》(附件4)申请参与下年度公益服务工作;特派员征集以机构为单位,每个服务机构提交的特派员申请不少于两人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参与2025-2026年评价验收的服务机构补增特派员的人数不限。

(二)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管局和各开发区分局要积极引导辖区内符合要求的服务机构进行申报,并按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符合通知中材料提交的形式和内容要求,严禁弄虚作假;纸质版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电子版(word版)一并受理汇总。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各开发区分局请于2026年8月25日前完成初审,并将结果报送市局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处(邮箱34418345@qq.com),包括:申请表和汇总表(附件3)、申报材料和电子版(word版)。

附件:1.各区县、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受理单位联系方式.doc

      3.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机构(特派员)申请表和汇总表.doc

      4.知识产权公益服务工作承诺函.doc

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30日            

(联系人:容娅楠电话:67098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