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兰商字〔2026〕9号)有关规定,储备库项目坚持“择优排序、保证重点、及时入库、适时调整、定时清结、滚动管理”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清理出库。近期,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中国仓储与配送协会和甘肃银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试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10个项目因承建主体与实际运营主体不一致、企业自愿放弃、已享受其他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承建主体不符合政策要求、持续运营能力较弱、建设进度停滞等原因,拟调整出库,不再列入试点支持范围。
现将拟调整出库项目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兰州市商务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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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兰州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调整出库项目汇总表.xlsx
兰州市商务局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