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枣庄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覆盖面、满足群众多元化消费需求,枣庄市商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枣庄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政策依据
当前,我国正持续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赋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为更好发挥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在惠民生与促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文件,对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山东省也制定了省级实施方案予以落实。
本《细则》的制定,严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以及《山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商务字〔2026〕46号)等上级文件精神,旨在结合枣庄实际,细化操作流程,确保国家及省级政策在枣庄市精准落地、惠企利民。
二、核心内容与重要举措解读
《细则》明确了2026年度枣庄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的具体操作办法,核心内容与重要举措如下:
(一)补贴品类聚焦智能绿色,覆盖8类民生所需产品
1.补贴品类明确:共8个品类,包括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智能马桶、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助听器。上述品类聚焦智能家居和适老化产品,既顺应了消费升级趋势,也体现了对老年群体等特殊需求的关注。
2.商品要求严格:补贴商品须具备13位国标商品编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附完整合格证明;涉及能效、水效标识的品类,须为中国能效/水效1级,且已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完成备案。此举旨在推广绿色低碳智能产品,引导消费者选购高能效、高品质产品。
(二)补贴标准统一普惠,单件最高补贴1500元
1.补贴比例明确:个人消费者在枣庄市内购买上述补贴品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的最终销售价格15%给予补贴。
2.补贴限额清晰:每人每个品类限补1件,单件补贴最高不超过1500元。补贴产品收货地须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
3.年度衔接有序:2025年已享受某一品类补贴的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
(三)补贴流程便捷高效,实现“进店即享、买单即补”
1.申领渠道统一:消费者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或电脑端)完成实名认证后,进入特色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按需领取相应补贴资格券。消费者领取的补贴券1日内有效,失效后仅可再领取2次。
2.使用方式简便: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券后,自主选择在政策参与企业范围内购买政策适用产品,在货款支付前主动向销售企业出示付款码,扫码使用,实现支付立减补贴。补贴资格券领取人、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一致。
3.跨区域管理规范:在其他地市领用过同一产品品类补贴资格的消费者,无法在枣庄市领取补贴资格,有效防止跨区重复购买。
(四)送货安装与退货管理规范,保障消费者权益
1.安装类产品管理: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净水器、洗碗机、智能马桶等安装类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原则上应在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因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的,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不能按期完成的,不予拨付垫付资金。
2.自提类产品管理: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助行类外骨骼机器人、助听器等自提类产品,需现场拆封,销售企业需做好SN码、商品编码等必要产品信息的采集工作,规范开具交易凭证与发票。
3.退货处理明确:退货不占用消费者购买名额,可再次享受补贴。消费者享受财政补贴的订单如发生退货退款,补贴资金已拨付到参与企业的,应在消费者退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该笔补贴资金退回至政府指定账户。
(五)严格资金审核与拨付,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1.补贴方式:采取消费者支付立减的方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参与活动销售企业先行垫付。
2.申报流程:活动开展期间,参与销售企业负责汇总消费者补贴资金材料(消费者基本信息、发票信息、品牌、品类、规格型号、能效等级、产品SN码等),按要求上传至审核平台。
3.资金兑付:参与企业上传的补贴资金申报材料,通过区(市)初审、第三方审核后,按照最终审核结果,在一定周期内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参与企业。
三、本级政策特点及与上级政策的衔接
(一)与上级政策的高度一致性
本《细则》在补贴对象、补贴标准、核心流程等方面,严格遵循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了政策执行层面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二)本级政策的细化与操作化特点
1.具体执行标准落地:将上级原则性要求转化为枣庄市具体的操作条款,如明确了补贴资格申领须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办理、补贴资格券1日内有效且失效后仅可再领取2次、安装类产品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等具体时限要求。
2.强调部门协同与本地化监管:进一步明确了枣庄市各参与部门(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在本政策执行中的具体任务和协同机制,强化了属地监管责任。
3.补贴资金审核拨付规范:明确了区(市)初审、第三方审核的两级审核机制,以及在一定周期内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参与企业的兑付流程。
(三)与上级政策的有效衔接
在山东省确定的8个自主补贴品类框架内,结合枣庄市实际予以细化落实。在平台建设方面,依托省、市两级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实现补贴资格申请受理、发放使用、终端核销、订单审核、监督管理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在企业参与方面,按照属地实施原则,公开征集确定政策参与经营主体,活动参与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为确保政策高效落地、惠企利民,枣庄市将重点推进以下三项工作:
(一)广泛宣传引导,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充分发挥电视、报纸、抖音、微信、微博等媒体作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范围。鼓励参与企业通过设置展架、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持续营造以旧换新消费氛围。鼓励参与企业开设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专区,明确活动补贴标准、额度及补贴性质。鼓励参与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平台、进政企单位、进展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
(二)优化服务审核,确保流程顺畅高效。强化商务、发展改革、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依托省、市两级以旧换新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联合审核。指导参与企业委派专人指导消费者做好补贴申报,畅通咨询渠道,及时解决消费者诉求。设立消费者咨询服务热线,同步做好宣传解答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监管,防范风险规范运行。严格执行补贴资金监管规定,规范拨付程序。各级商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活动的监督指导,通过不定期检查、第三方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全过程检查监管,严防借机涨价、重复购买、非法翻新、以次充好等行为。设立咨询服务及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将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市商务局
政策咨询电话:0632-3342960(枣庄市商务局消费促进与电子商务科)
各区(市)咨询服务电话:滕州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5888307;山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8816679;薛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4402209;市中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5362811;峄城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7711570;台儿庄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0632—6626888;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0632—88781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