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财政局:
为促进农村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6〕4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指标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审核,现下达你市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250万元,用于海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具体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详见附件)。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311-节能环保”,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0402-农村环境保护”。市县2026年政府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据实列支,并按程序拨付使用。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5〕16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完善项目绩效目标表,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组织开展项目绩效监控与绩效评价工作,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2.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
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市县
| 项目名称
| 金额
|
1
| 海口市
| 海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 250
|
附件2
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绩效目标表
所属专项
| 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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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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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 省级财政部门
| 海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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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主管部门
|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 项目实施地区
| 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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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
| 年度金额: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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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资金
|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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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资金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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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截至2024年年底,已累计下达中央资金4500万,用于开展海口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目前,该项目已竣工验收,报市财政开展结算审核工作。
总体目标:该项目完成决算审核后,用于支付上述该项目剩余工程费用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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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
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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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竣工验收
|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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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验收合格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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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转率(%)
|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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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
指标
| 成本控制在预算范围内(万元)
| ≤136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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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村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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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 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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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
影响指标
|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 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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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 群众满意度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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