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创新引领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材料和联系方式
申报类别、材料详见《光储专项政策申报指南》(附件1)。
申报过程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可以使用“工业云政策申报问答智能助手”快速解答,也可咨询市工信局具体政策联系人。
序号
| 政策条款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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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支持产业链协同创新
| 霍帅
| 31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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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支持新建研发实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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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支持重大创新成果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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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支持企业成为行业标杆(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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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省级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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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国家级示范应用(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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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支持薄膜太阳能技术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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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加强省级激励(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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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对照申报指南准备申报材料,通过所在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中央企业、省属企业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项目建设所在地市级工信局和财政局申报。
(二)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项目单位访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县级工信主管部门初审、市级工信局复审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62878322、62871705。
(三)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按照规定,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率必须达100%。现场核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是否正常经营,申报项目(设备)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项目核查时,应认真填制项目核查情况表,留存备查(详见附件2-1)。
(四)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推荐文件一式两份(含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2-2〕,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0552-3115391;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电话:0552-2042171),同时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上传申报文件”功能在线上传。
(五)各县区应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18时,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24时,各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24时,逾期均不再受理。
附件:1.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省光储产业专项政策项目现场核查情况表、汇总表
2026年8月4日
省光储政策申报附件1-2.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