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科技主管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省、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壮大我市技术转移专业人才队伍,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经研究,决定组建肇庆市技术经理人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申请入库的技术经理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违规行为;熟悉科技创新政策、技术市场规则及科技成果转化流程;具有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经历。
(二)专业能力要求(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参加过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技术经纪(经理)人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或结业证书;具有初级及以上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及以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技术交易、知识产权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参与促成1项及以上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落地。
(三)重点征集对象: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企业从事技术研发、知识产权管理、产学研合作的专业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专业人员;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工业平台的运营管理人员;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从事科技金融、科技法务的专业人员。
二、入库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肇庆市技术经理人入库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所在单位或属地科技主管部门。
(二)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所在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市科技局。
(三)审核入库。市科技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肇庆市技术经理人库,并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公示技术经理人相关信息,方便社会查询。
三、服务与管理
(一)分类分级管理。根据技术经理人的专业背景、服务能力和工作业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分行业领域建立标准级、卓越级技术经理人梯队。
(二)动态调整机制。技术经理人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更新一次。对业绩突出的予以升级,对长期不开展工作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予以清退。入库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申请并经市科技局同意后予以退库。
(三)培训提升服务。鼓励入库技术经理人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各类技术转移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提升专业能力。
(四)项目对接服务。支持入库技术经理人参与市科技局组织的产学研对接、技术成果推介、企业技术需求诊断等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技术经理人入库申报工作常年开展,请各单位于2026年9月25日前将首批技术经理人入库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联系人:杨智华、王滨,联系电话:0758-2899816,电子邮箱:zq2899816@126.com。
(二)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人员的质量。
(三)请各地科技部门、各高校院所广泛宣传技术经理人工作重要意义,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技术转移事业,营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良好氛围。
附件:肇庆市技术经理人入库申请表
肇庆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