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十五五”规划
为推动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立足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青海工作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为主线,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筑牢文化根基,加快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着力开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作出文旅贡献。构建“一芯一环四区多带”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以西宁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中心城市为核心,着力打造全国旅游枢纽城市以及全省旅游集散、消费、产业与文化展示中心;以环青海湖生态旅游精品环线为引领,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示范区和全省生态旅游高地;以“清清黄河”旅游协同发展区、“环柴达木”提质融合区、祁连山文旅融合发展区、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南试验区等四个片区支撑全省文旅高质量发展;形成丝路南线、西望昆仑、极目江源、唐蕃古道、清清黄河、秘境热贡、陶韵河湟、北进祁连等特色生态旅游带及青藏公路红色旅游带,有机衔接各区域旅游资源。
到2030年,力争达到全省旅游总人次1亿、旅游总花费1000亿元,公共图书馆年流通人次300万,文化馆(站)年服务人次1000万,规上文化企业数量50家,等级旅游景区智慧化比例80%等预期目标。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质效明显提升,生态旅游品质化品牌化持续升级,生态旅游产业成为全省支柱产业,文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高品质的文旅产品、服务供给更加丰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品牌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游客美誉度与满意度稳步提升。绿色发展底色更加鲜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高水平协同提升,全力走出一条生态优先、文化引领、民生共享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二、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一)推动新时代文艺精品争创高峰
坚持党对文艺工作的全面领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生产导向,推动文艺精品创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展现青海发展成就、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艺作品。以文艺创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中华优秀戏曲传承发展工程,繁荣互联网新大众文艺,加强行风建设,改进文艺评论。完善文艺创作生产组织,聚焦青海实践和培育弘扬“五个文化”,建立健全“昆仑计划”等艺术创作引导激励机制、重点剧目创作储备机制等,健全项目跟踪和质量管理,加强各领域精品创作,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传承地方戏曲剧种,健全项目跟踪和质量管理机制,推动文学向剧本转化,推出优秀网络文艺产品。优化文艺创作生产服务,鼓励文艺创作题材、体裁、内容、形式创新,强化各级作协、剧协等文联系统服务保障。以数字化赋能文化表达与传播,健全多元共创的基层文艺生态,搭建互联网条件下新型文艺展示交流传播平台,加强版权保护。

(二)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深化文化遗产挖掘阐释,聚焦重大考古项目,开展主动性发掘和成果整理,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开展非遗普查,推进“文化记忆工程”和数据库建设。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完善文物数据库,强化空间管控与科技创新,推进古籍数字化与博物馆建设。提升非遗传承保护水平,推进区域性整体保护,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区先行省。推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加强研究阐释与成果转化,推进文创开发与数字化展示。实施“传承人+牧农户”计划,鼓励非遗进校园、社区、景区,推动“青绣”“唐卡”“藏毯”等品牌化发展。建好用好长城、长征、黄河、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青海段),强化文化展示,培育“青”字号文化品牌及文化地标。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两权分置改革,探索公建民营等模式,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公共文体领域一个机构运营多个场所。完善政府购买机制,鼓励社会参与,健全绩效评估与反馈监督机制。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五级设施网络,促进均衡发展。巩固县级“两馆”总分馆制成果,升级“青海公共文化云”,建设数字资源“进村入户”点和“云上博物馆”。优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促进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推广“订单式”服务,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和志愿服务,推进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繁荣互联网条件下新大众文艺,扶持群众创作,推进文艺赋美乡村工作,打造“村字号”品牌,开展全民阅读,建设书香青海,提升“青超”等赛事品质和群众参与度。

(四)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生产经营机制,建设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统一规范市场,强化产业链协同与跨界协作。培育青海特色文创产品,办好IP创新大赛,健全IP研发孵化机制,深化产学研合作。激活文化市场活力,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品牌,推动大中小微文化企业协同发展,发挥大型企业引领作用,推进中型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培育小微企业,优化文化产业园区布局,建设智慧园区。

三、高质量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
(一)建设目的地重点片区及景区
高水平建设“清清黄河”旅游协同发展区、“环柴达木”提质融合区、祁连山文旅融合发展区及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南试验区等四个重点片区,打造国际化标准景区示范工程,充分发挥“头雁”带动作用,及时总结和推广重点片区及景区在生态旅游发展模式、体制机制改革、生态价值转化路径等领域的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典型案例,省内推广、省外宣传,为全省建设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提供坚实支撑。

(二)优化目的地旅游产品供给
打造旅游风景道与精品线路,建设“00”号旅游公路①、“清清黄河”旅游带公路、“五个1号”交旅融合生态景观大道②。推动跨区域特色环线提质升级,提升青甘、海西、海北、青南等特色环线和精品线路。建设重点旅游城镇,提升城镇旅游综合服务水平,打造西宁中心、格尔木副中心城市,建设海晏、共和、德令哈、同仁、玛沁、玉树区域旅游集散中心,培育一批生态旅游名县。打造高品质旅游景区度假区,实施国际化标准景区建设工程和“强基焕新”行动,打造青海湖等示范景区,推动茶卡盐湖等创建5A级景区,培育黑独山、岗什卡雪峰等新兴景区和高品质旅游度假区。打造特色旅游村落,发展乡村民宿、农(牧)家乐、非遗工坊等业态,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探索国家公园生态旅游合理利用路径,培育生态观光、自然教育等多元化的生态旅游产品与业态。

(三)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制定完善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标准体系,推进旅游品牌标准化创建和等级评定,提升重点景区运营管理标准化、智慧化、国际化水平,推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相关省级地方标准制定,持续推进旅游从业人员标准化培训。持续开展“厕所革命”,打造“青海旅厕”品牌,补齐道路沿线、乡村旅游接待点厕所短板,运用新材料新技术破解高寒高海拔地区建设难题,探索“以商养厕”等长效机制。打造“全氧旅行”服务体系,出台服务标准,推出供氧设备租售服务,引导旅游车辆、酒店、民宿、游客服务中心等提供弥散式供氧服务。完善“快进慢游”旅游交通路网,推进G0611扁都口至峨堡、G315小柴旦至老茫崖、G227贵德至大武等通道建设,实施一批乡村旅游公路,完善沿线观景台、标识标牌、驿站等服务设施,建设自驾游服务体系。引入培育住宿品牌,加强高品质住宿供给,发展星空营地、康养酒店、精品民宿等特色住宿业态,完善多语种服务。建设美食街区,做强“青海家宴”品牌,推动餐饮、文旅、农畜产品产销联动,推广冷水鱼、冷凉蔬菜等有机食材。做优“青海礼物”品牌,推动青绣、唐卡、藏毯、昆仑玉等商品品牌化,支持各地设立旅游商品专柜、专卖店,建设旅游商品购物示范街区。加强旅游集散和咨询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智慧服务、紧急救援、医疗救助、无障碍设施,规范提升各级旅游标识系统,推进公共服务设施适旅化改造。推动旅游服务国际化,在主要交通场站及集散中心设置24小时国际旅游咨询服务柜台,完善外币兑换、便捷支付、通信、翻译等入境服务。

(四)促进生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各类旅游市场主体提质发展,健全旅游产业市场主体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形成一批优质旅游企业,打造一批特色标杆型文旅企业。打造“00”号旅游公路、黑独山景区等低碳旅游示范样本,鼓励开发生态友好型旅游产品,推广清洁能源与资源循环利用设施,推进数字化科学管理。引导旅游住宿、餐饮等全产业链要素深化绿色低碳实践,推广环保认证与绿色消费。
四、促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一)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融入旅游产业链各环节,开发文化主题旅游线路、优质文化研学、旅游演艺和文创产品,培育富有文化内涵的景区、休闲城市、街区、乡村,培育高品质文化主题酒店和民宿,在旅游风景道、游客服务中心、集散中心、驿站强化地域文化展示体验。完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体验场所、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服务设施和功能,推动传统技艺、传统美食、表演艺术、民俗节庆等聚集转化,打造文旅融合示范园区,培育文旅融合业态。

(二)提升文旅数智化水平
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促进“人工智能+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终端、先进计算、智能硬件等推广普及,重点推动人工智能在旅游服务、公共文化服务、文化和旅游业态创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场景应用,创新文旅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

(三)促进文旅跨界融合
促进文旅与农林牧渔融合,培育青稞、枸杞、冷水鱼等农牧特产、绿色食品品牌,发展休闲牧场等业态,鼓励农牧民参与旅游经营。促进文旅与康养融合,开展高原“逆向”康养试点,发展避暑、森林、温泉、民族医药康养,打造高原康养基地和旅居目的地,推出“住在青海过夏天”品牌,推广青海湖、黄河等特色康养避暑线路。促进文旅与体育融合,推进“跟着赛事去旅行”,提升“环青赛”“青超”等赛事影响力,发展徒步、滑雪、骑行、登山等户外运动项目,持续打造岗什卡“人生第一座雪山”品牌,鼓励射箭、赛马、摔跤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向旅游产品转化。促进文旅与商贸融合,加强藏毯、唐卡、枸杞、牦牛肉、青盐制品等旅游商品研发,培育休闲街区、文旅商品展销中心,完善商务会展服务配套,发展商务旅游。促进文旅与交通融合,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适旅化改造,加密赏花、研学、银发等旅游专列,开发配备供氧、深度讲解等服务的观光巴士,完善“清清黄河”公水联运体系,规范租车包车服务,推出“机票+”“航空+”产品。促进文旅与低空融合,打造“天上看青海”低空旅游品牌,科学合理利用空域资源,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协同管理,依法依规推出低空体验产品,建设坎布拉、茶卡盐湖、黑独山、都兰彩虹丹霞·星之谷等低空旅游基地。促进文旅与研学融合,打造“国家公园里的自然课”“走进原子城”等研学旅游品牌,完善研学产品体系,打造自然教育、红色教育、非遗传承等多类型研学基地。促进文旅与工业融合,立足全省特色盐湖、清洁能源产业优势,引导各工业园区有序开放参观,鼓励藏毯、青稞酒等企业推出特色旅游产品,依托工业遗址遗迹打造一批工业旅游线路和品牌。促进文旅与影视融合,支持影视剧组在青取景拍摄,创作高品质影视作品,讲好民族团结、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的青海故事,建设影视文旅基地,推出一批可参与、可互动的影视文旅体验产品,推出打卡线路。
五、大力提振文旅消费
(一)释放文旅消费潜力
办好西宁FIRST青年电影展、“清清黄河春游海东”等活动,打造文旅消费季、电影消费年等促消费品牌。优化文旅惠民卡应用场景,开展“机票、门票即消费券”活动,推出消费满减、积分奖励等优惠措施。
(二)培育文旅消费新场景
培育文旅商消费集聚区,发展文创、剧场、展览、特色书店等业态。鼓励盘活闲置资产打造新型文旅消费空间。发展“浪山”经济、避暑经济、冰雪经济、康养经济、赛事经济、首发经济等。培育私家团、旅拍等定制化消费业态,支持打造互动演艺空间和数字展览空间,延长热门景区、文博场馆开放时间,拓展夜间文旅消费。
六、完善文旅治理体系
(一)强化文旅市场治理
优化文旅营商环境,落实“首违不罚”政策,推行柔性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只跑一趟”等便民利企服务。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持续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强制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加强智慧监管,完善执法监管数据库,健全线上投诉响应机制与信用体系。
(二)营造文明旅游环境
加强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发布负面旅游行为清单,树立文明旅游正面典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组织旅游志愿服务,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旅游经营。推广游客环保行为积分激励机制,鼓励游客参与生态保护、垃圾清理等公益活动,形成文明旅游新风尚。
(三)加强文旅安全管理
加强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建设网络文化监测平台,压实舆情风险防范和处置主体责任,强化舆论引导,健全风险评估督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演练,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预警机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景区流量管理与安全提示,健全跨部门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和站点布局。
七、加强宣传推广与对外开放
(一)加强品牌建设
提升“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品牌影响力,持续打造8个市州级目的地品牌。结合跨区域旅游线路建设,积极培育文旅融合发展片区特色品牌。进一步做强青海湖、茶卡盐湖等重点景区品牌,培育黑独山、岗什卡雪峰等新兴景区品牌。培育青海特色野生动物IP。
(二)加强国际传播
建设青海智汇融媒和青海国际传播中心,完善海外新媒体平台账号矩阵,邀请海外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制作对外宣传影视内容,讲好青海生态保护、清洁能源、民族团结、民生改善故事。加强文艺作品多语种翻译推广,开展文化遗产活态展示和国际推介。
(三)推进旅游市场精准营销
持续开展客源地营销和细分市场营销,推进主题文化周及宣传推介,开发特色旅游线路。重视节庆营销和影视营销,推动赛事IP、影视IP向流量和消费转化。持续开展“青海人游青海”活动。开拓入境旅游市场,定制旅游产品,用好入境签证政策,开通、加密国际航线,加强国际形象展示和海外营销渠道合作。
(四)促进多层次交流合作
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及中国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广泛组织参加国际性文旅交流活动。加强与甘肃、西藏、新疆、四川等省(区)文旅合作,加强与黄河流域相关城市群、长江经济带联动,共建跨区域旅游目的地品牌,推动线路串联、产品互销、客源互送。深化对口援青和东西部协作。办好青海文化旅游节。
八、规划实施保障
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在省生态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省文化和旅游厅加强规划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做好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工作指导,跟踪督促规划任务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做好规划重点任务贯彻落实,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省委、省政府请示报告。
注释:
①“00”号旅游公路即青海核心旅游廊道之一,串联青南地区主要旅游资源点。
②“五个1号”即唐蕃古道、祁连山、青海湖、昆仑山、柴达木等交旅融合生态景观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