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文化旅游局,宁东机关事务管理局,宁夏文化馆(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高校、文艺院团,各相关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建设,全面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已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一年以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并符合下列标准:
(一)符合《非遗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体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四)体现文化多样性和中华民族创造力;
(五)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和鲜明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六)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同等条件下,要关注体现大众实践、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工作成效显著的项目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区直有关单位申报项目符合以上标准的可直接向自治区文化馆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各地市申报需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并向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报告要对本市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名单、申报项目名称、申报者、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二)项目申报书:包括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市级专家组论证意见、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意见(区直单位专家意见)(见附件1)。
(三)辅助资料:包括申报片(高清视频3-5分钟)、证明材料、授权书,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见附件2)一式3份。申报片要紧扣项目主题,防止出现产品广告、旅游宣传等不契合主题的制作形式,同时要注重节俭,严禁大制作、铺张浪费。
(四)申报项目简介: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地理位置、历史沿革、主要价值和影响(字数600-800字),做到文字简练,叙述清楚,准确无误。
(五)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请报告和市级人民政府公布市级名录正式文件。
(六)项目申报书用A4纸印制,一式3份,电子文本(Word格式)3份(光盘)。
(七)市级人民政府或区直单位同意申报的函件。
(八)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上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后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项目申报程序
1.五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筛选、评估、论证,对传承于市内不同地区的同类项目,可综合归纳后统一申报。
2.五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将筛选、论证后的申报项目,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二)区直单位推荐项目申报程序
区直单位推荐申报项目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但若所推荐项目涉及有关市县,须征得项目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上报。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治区级非遗项目推荐申报对我区文旅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压实责任、依法依规推进。要立足本地非遗实际,摸清底数,广泛听取传承人、专家学者等各方意见,提升决策科学性。严格执行申报标准程序,从严审核项目及保护单位资质,完善保护计划,规范编制申报材料,落实不少于20日公示要求,各环节做实做细,严禁弄虚作假。市级文旅部门要统筹做好申报与意见受理,妥善处置各类建议,保障申报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请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未达到要求或超过申报时限者(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和非遗处 王武恒
自治区文化馆非遗保护中心 吴亚娟
电 话:0951-6024344 0951-6721090
邮 箱:nxggfwhfy2025@126.com 邮 编:750004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路8号(宁夏文化馆)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推荐申报书.docx
2.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
3.推荐第八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清单.docx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