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促进类)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转移市县部分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现将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申报指南要求的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请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业务主管部门追回专项资金,并根据《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将失信信息纳入申请单位社会信用记录,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申报的绩效指标要具体明确、量化、可考核。相关附件在申报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四)本次申报及评审结果仅作为云浮市市场监管局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市县项目入库储备申报,我局将根据省财政预算和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批复及项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项目是否立项。

(五)同一申报主体在全省各地市范围内限申报“广东省海外专利布局促进项目”不超过3个(促进类项目储备的所有项目均有此要求,此处仅以“广东省海外专利布局促进项目”为例)。经省市场监管局审核,同一申报主体在全省各地市申报总量超过限报数量的,取消该申报主体在所有地市的本项目入库储备资格。

此外,部分项目有明确的产业领域要求(如广东省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专利导航项目要求为我省重点培育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数字创意、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请注意申报主体资格。

(六)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将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及可编辑电子版于2025年8月17日前报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至2025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扶持数量及经费

本次组织申报为项目入库储备,经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后择优入库储备,列入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如省市场监管局和省财政厅同意实施相关项目,项目实施周期至2027年11月30日结束。

四、申报程序

(一)受理审查。市市场监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形式审查合格的,进入评审阶段。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附件材料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申报材料请精炼简洁,勿提交与此项目申报无关的内容及附件。

(二)评审入库。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入库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列入2027年省级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并按要求报送省市场监管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景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科),0766-8923890,邮箱:yfzscqglk@163.com。

地址:云浮市云城区城北富善路1号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附件:1.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转移市县部分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储备申报指南.docx

       2.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7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转移市县部分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储备申报书.docx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