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6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商务发展“十五五”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背景
第一节 发展基础
贸易强区建设基础更加巩固。“十四五”时期,进出口总额由4861.3亿元增至8192.6亿元,年均增长11%,全国排名从第15名提升至第13名,西部排第2名。东盟连续26年保持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越南连续27年保持广西第一大贸易伙伴国。
消费对经济发展增长作用增强。“十四五”时期,批零住餐行业增加值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年均贡献率达13%,较“十三五”时期提高4.8个百分点;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96.3亿元,较2020年增长10.4%。33消费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一批创新做法先后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
双向投资合作协同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区实际使用外资累计73.6亿美元(含投资性公司投资),实际对外投资21亿美元,对外签订承包工程合同额4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5.8亿美元。
开放合作不断深化。“十四五”时期,与越南、文莱、马来西亚、柬埔寨4个国家签署经贸合作备忘录或协议书。推动中马“两国双园”提质升级,推进中国—柬埔寨产业园建设,推动广西—文莱经济走廊经贸合作升级。深度参与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试点建设模式研究。
开放平台取得突破发展。“十四五”时期,新增1家国家级、9家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先后进入全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强。北海铁山港区成为广西首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柳州、贺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获批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
口岸开放水平稳步提升。“十四五”时期,新增对外开放和扩大开放公路口岸6个,对外启用海港口岸码头泊位48个,对外开放口岸达22个,是全国实现公铁海河空全类型口岸覆盖的两个省份之一。中越友谊关—友谊智慧口岸中方项目基本建成。2025年口岸通关货运量2.35亿吨,较2020年增长56.7%。
自贸试验区建设质效提升。“十四五”时期,探索形成七批次254项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其中5项入选全国自贸试验区最佳实践案例。印发实施中西部及沿边自贸试验区首张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在南宁、钦州、崇左、北海、防城港、玉林、百色等市设立协同发展区,在柳州市设立联动创新区。建成全国首个气象数据海外云节点。
商务安全体系更加完善。生活必需品保供量足价稳,应对贸易摩擦、开展贸易救济调查、维护产业安全、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双向投资风险控制能力提升,反走私综合治理取得实效,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保障增强。
第二节 发展形势
从挑战看,世界变乱交织,地缘冲突易发多发,大国博弈更加复杂激烈,出口管制、投资限制、转运关税、次级关税等措施对华企业形成限制,供应链区域化、碎片化加剧。双向投资持续承压,跨国投资轻资产化、近岸化趋势加剧,对外投资风险上升。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外向型发展不足,代表外贸高质量发展的一般贸易、加工贸易占比不高。商品消费进入平稳期,高质量多层次服务供给不足,下沉市场消费还有增长空间。
从机遇看,全球产供链重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数字化、绿色化开辟增长新空间,我国市场为各国对华出口和投资创造巨大机会。我国市场消费新增长点不断涌现,外贸新动能持续集聚,引资结构更加优化,对外投资布局日益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加快建设,国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更加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广西承接产业转移、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迎来更多红利,高水平开放和我区商务高质量发展将持续加快。
第三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牢牢把握构建新发展格局这个战略任务,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立足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三个重要”定位,服务打造“购在中国”、“出口中国”、“投资中国”三大品牌,推动消费提质扩容,加快建设贸易强区,塑造双向投资新优势,全面提升开放能级,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畅通高效现代化口岸,构建跨境产业合作新生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开放,服从服务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为确保广西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作出商务贡献。
第四节 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国家所需、发挥广西所能、扩大开放所盼。既注重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又立足广西商务发展实际,主动担当作为,持续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加快形成面向国内国际开放合作新格局,构建更有活力的开放型经济体系,更好服务和融入全国、广西发展大局。
——坚持向海发展、深耕东盟、内外联动。深入落实向海图强战略,扩大以面向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为重点的开放合作,深度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统筹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内外贸一体化、贸易投资一体化,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联动互促,在陆海统筹、内外联动中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深化商务领域改革创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开放和拓展商务领域场景应用,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推动外贸创新发展,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提升商务经济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发展水平,增强商务发展创新性、协调性、联动性、融合性。
——坚持商务为民。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解决好商务领域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商务经济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准确把握商务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强化与各部门的横向协作、与各市的纵向联动,关注各类风险事件并降低其冲击力。
第五节 主要目标
“十五五”期间,力争我区外贸进出口年均增长7%,基本建成贸易强区;批零住餐行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于占比;实际使用外资稳量提质,规模和增速走在西部前列;面向东盟的制度型开放、口岸和开放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
| 专栏1 “十五五”时期广西商务发展主要指标 | ||||
| 类别 | 指标 | 2025年 | 2030年 预期值 | 年均增长 |
内贸 流通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 | 8396.3 | 10000 | 4% |
| 批零住餐行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贡献率 | 11.67% | — | 批零住餐行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于占比 | |
| 网络零售额(亿元) | 1445.2 | 2300 | 10% | |
对外 贸易 | 全区进出口总额(亿元) | 8192.6 | 11400 | 7% |
| 与东盟进出口额(亿元) | 4292.2 | 6900 | 10% | |
| 加工贸易额(亿元) | 851 | 1100 | 7% | |
| 边境贸易额(亿元) | 1090.8 | 1500 | 7% | |
| 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亿元) | 642.8 | 900 | 7.5% | |
利用 外资 |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亿美元) | 8.51 | — | 稳量提质 |
对外 投资 | 对外直接投资金额(亿美元) | 5.7 | 〔35〕 | 7% |
| 口岸和开放平台运行 | 进出口货运量(亿吨) | 2.35 | — | 8% |
| 出入境人员(万人次) | 1679 | — | 8% | |
| 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亿美元) | 3.43 | — | 力争年均占比40% | |
| 自贸试验区外贸进出口总额(亿元) | 3378.4 | — | 力争年均占比40% | |
| 经开区外贸进出口额占全区比重 | 29.98% | 33% | — | |
| 经开区实际使用外资占全区比重 | 42.17% | 35% | — | |
| 边合区进出口额占全区比重 | 10.37% | 12% | — | |
注:〔 〕内数值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服务打造“购在中国”品牌,推动消费提质扩容
第一节 扩容升级商品消费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配套促销优惠活动,鼓励金融机构配套推出金融优惠措施,挖掘汽车、家电、3C数码和智能产品等商品消费潜力。加大直达消费者普惠政策力度,推动消费政策牵引新产业、新赛道发展。
深挖汽车消费潜力。积极申报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扩大新车消费,提升二手车流通服务能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支持发展汽车改装、房车露营、汽车租赁等汽车后市场服务。鼓励拓展“汽车+旅游”、“汽车+文化”、“汽车+体育”和“汽车+生活”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推动新能源汽车下沉农村市场。
促进成品油消费升级。推动成品油行业向“油气电氢服”综合服务转型。升级零售终端数据监控系统,将数据采集从销售单向监测拓展至进、销、存多维动态监管。优化加油站网络布局,支持有条件的站点改造为综合能源服务站,合理配套充电、换电设施。鼓励发展“加油站+”模式。
打造广西特色名品方阵。持续培育“老字号”品牌,推动获评更多“中华老字号”,打造“老字号”集聚区。实施“桂字号”品牌提升工程,挖掘“桂字号”产品文化内涵;培育“桂字号”领跑企业,推动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组织企业参与“桂品出乡”及各类展会,提升“桂字号”市场竞争力。
第二节 培育扩大服务消费
推广培育桂系美食产业。推动邕州古城·三街两巷、南宁之夜、东西巷、窑埠古镇等特色街区打造“餐饮+演艺+文化”、“美食+文化+科技”等美食旅游体验新场景。创新开展“中华美食荟·寻味广西”等促消费活动。培育发展“广西酸嘢”、“嗦粉经济”等广西特色美食产业,打造“美食名镇”、“美食名村”。打响“广西美味”品牌,推出水果自由行等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做强桂菜品牌,引导桂菜龙头企业和连锁餐饮品牌扩大经营规模。
打造民族特色精品住宿。因地制宜建设高端度假酒店群、培育一批高端酒店品牌,推动中端市场差异化、主题化发展,打造阳朔、涠洲岛、大新等旅游精品住宿集聚区。结合季节性美食与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特色精品旅游线路,推动酒店业与商文旅多业态融合。支持打造特色文化住宿空间,打响“广西美宿”品牌。
提升八桂家政服务品质。推动家政服务业标准化发展。深化“八桂家政”劳务品牌建设。深化粤桂家政对接。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加快配齐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支持家政服务与养老、托育、物业、社区零售等业态融合。
激发商文旅体融合消费活力。打造“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春假到广西”等品牌,深化“跟着徐霞客游广西”,做强做优“广西三月三”、桂林艺术节、宾阳炮龙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培育“体育+消费”新业态,打造“一地一品”赛事品牌,发展“赛事票根经济”,打造“一场赛带火一座城”模式,拓展“赛事+景区+体验”等一站式消费场景。拓展康养旅居消费,营造敬老助老优质消费环境,激活跨区域银发消费。
| 专栏2 加快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 |
举办“今年春假来广西,畅游畅购三月三”主题促消费活动:围绕“享畅行、赏美景、观演艺、看赛事、品美食、购好物”等6大领域,构建商文旅体融合大消费格局。 发放通用消费券:聚焦景区门票、研学、旅居、文旅产品、康养、赛事、文化娱乐、住宿、餐饮、零售等10大领域,发放通用消费券。 实施汽车后市场服务消费创新工程: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申请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加快打造南宁五象、桂林、北海等汽车生活广场。畅通二手车流通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开拓东盟市场。 培育壮大“体育+消费”新业态:支持举办广西与越南边境省市足球赛、县级足球超级联赛等体育赛事,打造健身跑、竹筏挑战赛、攀岩节等特色赛事矩阵,推出户外运动体育消费嘉年华系列活动。 |
第三节 加快发展入境消费
打造国际化消费环境。实施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行动,扩大离境退税政策覆盖面,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打造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支持在大型商圈、步行街、旅游景区、机场等场所增设离境退税商店。增加老字号产品、中国消费名品、非遗产品、广西本土国货“潮品”等优质产品供应,打造离境退税特色街区(商圈)。优化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措施,提升离境退税服务体验。积极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完善免税购物体系。优化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凭祥友谊关等口岸出境免税店运营环境,尽快运营南宁吴圩、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口岸进境免税店和东兴一桥口岸出境免税店,支持桂林两江国际机场设立口岸出境免税店。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免税店。提升境外旅客移动支付便利性,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外卡内绑”推广力度和“外包内用”业务范围,优化外币兑换服务。
做大入境旅游客源市场。推动优化东盟国家旅游团入境桂林144小时免签政策适用口岸和停留范围,用好广西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加强中越边境旅游合作,打造特色边境旅游目的地。推动加密至东盟11国、韩国等国家重点城市航班。推动新增国际道路客运线路。支持北海持续拓展国际邮轮旅游。
| 专栏3 扩大入境消费专项行动 |
优化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拓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业务互认区域,推动实现与北京、天津等省市异地互认办理。落实国家延长各地“即买即退”离境期限要求至28天。 打造入境消费特色场景:打造南宁万象城、桂林微笑堂、防城港东兴口岸等离境退税特色商圈;推进中越德天(板约)跨境旅游合作区升级;培育阳朔益田西街、防城港东兴口岸新华路步行街、崇左凭祥友谊关景区边关第一街等国际风情街区。 |
第四节 打造民族和东盟特色消费
创新升级大型促消费活动品牌。创新升级“33消费节”、“中国—东盟国际消费季”等全国知名的地方特色消费品牌活动。聚焦智能消费、品质消费、服务消费、首发经济、国货潮品等,举办系列季节性消费主题活动。
持续打造特色民族节庆品牌。串联全区各市民族风情、民俗体验与特色美食,打造“月月有节庆”消费活动。深度挖掘非遗资源,打造“一县一特色”节庆消费品牌。
培育壮大东盟特色消费。持续升级“东盟水果·汇聚广西”等消费品牌。举办东盟特色商品展、跨境电商直播、东盟美食节等活动。积极引进东盟优质服务消费资源。
| 专栏4 四季主题促消费活动 |
春启万象系列活动:持续打造“欢乐迎新消费季”、“粤桂帮扶暨‘桂字号’名优特产新春展销活动”、“广西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广西网上年货节”等以迎新春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品牌。 清凉消夏系列活动:继续打造“33消费节”、“广西三月三水果系列市集”、“东盟水果·汇聚广西”、“夜间消费嘉年华”等特色民族消费及夜间促消费活动品牌。 潮购金秋系列活动:重点打造“中国—东盟国际消费季”、“离境退税欢乐购”、“东盟好物网购节”等以东盟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品牌。 惠享暖冬系列活动:集中打造“广西餐饮文化活动周”、“惠享暖冬餐饮住宿促消费活动”等以餐饮住宿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品牌。 |
第五节 提质升级电商消费
大力发展数字消费。实施数字消费新动能培育工程,发展品质电商,培育壮大数字消费经营主体。拓展桂品、东盟好物数字消费渠道,培育“丝路云品”品牌。加快无人零售店、自提柜、云柜等布局。
培育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网红商品、直播达人和更多“小而美”网络品牌,拓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内容电商等应用场景覆盖面。开展数商兴农、数商兴产、数商兴贸,加速电商与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丝路电商”。举办中国—东盟(跨境)电商主题推介、广西“丝路电商”嘉年华等电商品牌活动,办好丝路云品·东盟好物网购节等特色活动。建立面向东盟的常态化电商人才培育机制,输出广西电商发展标准与经验。
第六节 创新构建消费场景
创新升级城市消费新场景。支持南宁邕州古城·三街两巷等街区(商圈)深化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特色商业街区试点、老字号集聚试点。分类打造特色商业街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实施零售业创新提升工程,推动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支持传统百货、零售商业设施“一店一策”等城市商业设施改造,支持街区(商圈)智慧化转型。
培育地标性夜间消费载体。打造美食夜市、文创夜市、节庆灯会、夜间演艺等夜游主题产品。推动打造“惠玩夜广西”、“活力夜广西”等主题夜间消费街区。举办服务消费季系列活动。
推动消费场景多元化发展。打造一批沉浸式互动式消费新场景,鼓励房车露营、低空飞行、邮轮游艇、主题旅游列车等新业态发展。吸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时尚机构、知名品牌、国潮品牌等在桂首发新品,举办时尚秀场、“广西首发周”等活动。鼓励国内外知名餐饮、酒店、零售消费品牌在桂开设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广西首店。支持“老字号”、“桂字号”聚焦国货潮品消费热点,开展首发首秀首展活动。
激发下沉市场消费活力。打造“民俗+消费”特色品牌,举办芒果节、茉莉花节、六堡茶文化节等活动,搭建产销对接平台。深入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提升“数商兴农”品牌效应,构建“基地+电商”直供模式。布局绿色产品专柜,培育绿色便民消费场景。
| 专栏5 创新构建消费场景行动 |
特色商业街区升级改造:打造50个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商业街区,每个市打造2—3个特色商业街区。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建成便民生活圈350个以上,覆盖商业网点12万个以上。 零售业创新提升行动:加快桂林、贵港等全国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城市建设,支持传统百货、零售商业设施“一店一策”智慧化改造。 夜间服务消费新场景打造:推出“烟火夜广西”百街消费地图,推出深夜食堂、夜广西LIVE秀等特色活动。重点培育20个以上夜间消费集聚区,举办超1000场夜间促消费活动。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30个。以南宁等为枢纽,支持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建设。 |
第七节 完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
完善城市商贸流通体系。支持更多城市创建现代商贸流通试点城市。支持升级商贸流通设施,将商业设施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范围。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培育批发零售等流通骨干企业。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扩围升级,支持有条件地区打造银发金街和童趣乐园。
推动县域商业提质增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化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点布局。“提升型”县区重点强化县域商业设施数字化运营和供应链管理能力,实现经营智慧化、场景多元化。“增强型”和“基本型”县区重点推动县城各类商业综合体设施更新,加强县城便利店建设及村级网点改造,引导供销、邮政等带动市场主体下沉供应链,开展统一建设、统一配送。
优化升级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大型商品市场升级为集商品集散、仓储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支持于一体的综合平台。支持建材、小商品等市场改造。培育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冷链、加工、配送设施。
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完善消费市场运行监测体系,健全生活必需品保供机制,保障粮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供应平稳,保持市场供应充足和价格基本稳定。推动在商贸流通体系设施改造、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增强平急两用功能。
第八节 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构建协同融合发展体系。畅通出口转内销渠道,开展“外贸优品中华行”等活动。推动内外贸渠道互联互通,深化广西特色产业内外贸标准衔接,推广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统筹完善跨境仓储物流、外贸金融结算、检验检测等配套服务。
强化平台与主体支撑。依托中国—东盟博览会等展会平台,打造内外贸融合展会、商品交易市场,推动凭祥市场采购贸易等平台健康发展。实施内外贸一体化企业培育计划,分类培育外贸转内销、内贸拓外贸的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获取相关认证、参与国内外重点展会,壮大自主品牌。
优化发展保障环境。强化财政、金融等要素保障,落实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支持政策,推动检验检测认证规则衔接与结果互认,加大外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三章 服务打响“出口中国”品牌,加快建设贸易强区
第一节 优化升级货物贸易
加力扩大货物进口。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先进机械设备、能源矿产产品及优质再生资源进口。融入“出口中国”品牌建设,推进东盟优质农产品、特色消费品进口。推进北海铁山港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拓展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培育大宗进口供应链服务,持续扩大进口规模。
扩大中间品贸易。强化跨境产供链合作,促进汽车零部件、锂电池、电子信息等中间品出口,扩大能源矿产、粮油等大宗商品进口。推进边境地区保税仓、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推动凭祥综合保税区扩容和监管模式创新改革,打造边境地区中间品集散枢纽。支持中间品企业参加商务部重点推荐产供链展会,加大海外仓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力度。支持企业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绿色中间品进行加工、制造、生产和服务,推动中间品贸易产业链向中高端升级。
提升绿色贸易。培育壮大绿色贸易主体,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风电装备、光伏产品等绿色制造产品扩大出口。打造柳州—南宁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玉林—贵港锂电池材料等特色绿色出口产业集群。加强绿色贸易培训,鼓励保险机构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绿色低碳行业承保力度。
提档升级加工贸易。推动南宁、梧州、北海、钦州、玉林等国家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南宁、防城港国家加工贸易产业园等平台载体能级跃升。支持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扩大铜、镍等矿产资源进口及加工产品出口。大力发展保税再制造业务。探索出境加工模式,发展“境内资源+境外加工+境内市场”跨境产业链合作模式。
| 专栏6 外贸扩量提质工程 |
中间品贸易渠道拓宽与产业链升级行动:支持锂电池、汽车零配件等生产企业参加重点产供链展会,加快构建“广西出口+东盟组装+全球市场”跨境产供链。扩大汽车及零部件、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进口,重点保障关键零部件、上游原材料进口增速保持在10%以上,锚定东盟、中东欧等境外市场,新增海外仓30个。 深化“百展千企”拓市场行动:每年发布超100个重点推荐境外展会,组织超1000家企业参加国际展和境外展。联合全国性进出口商协会举办贸易促进活动不少于5场,结合广交会举办产业推介和对接活动。培育10家以上年交易额超3亿元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
第二节 加快发展服务贸易与数字贸易
提升服务品牌竞争力。建立服务贸易重点企业培育库。支持南宁市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区域性国际旅游中心城市,支持运营好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推动传统物流转型升级,加快发展航运金融、国际供应链管理、多式联运等高附加值环节。积极发展服务外包,大力推进中医药等传统优势服务出口。推进实施文化贸易“千帆出海”行动,支持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听、动漫等文化“出海”。
扩容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保税研发、保税检测等业务,推动研发、设计、检测、测试等生产性服务出口。实施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项目,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向“产品+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型。支持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拓展“制造+服务”海外营销网络,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同船出海”。
推动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转型。依托广西(中国—东盟)蓝碳交易服务平台,推动向东盟出口碳核算、碳减排方案设计等服务。推广绿色产品认证,培育具备国际资质的本地认证机构。大力发展面向东盟的数字服务。
第三节 加快跨境电商跃升发展
加快跨境电商综试区差异化发展。推动形成“南宁引领、沿边突破、沿海联动、多点支撑”跨境电商综试区发展新格局。支持南宁跨境电商综试区深化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建设,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总部基地。支持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深化中越跨境物流通关模式创新,探索跨境电商“分单申报”等。支持柳州、贺州、梧州、北海、防城港跨境电商综试区聚焦“跨境电商+源头工厂”,探索“文旅+跨境电商”等新模式。
加快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支持南宁家居用品,柳州汽车及零配件、螺蛳粉,桂林木衣架,梧州宝石,玉林纺织服装与陶瓷,贵港运动服装等特色产业带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建立重点品牌企业培育库,加快培育一批优势产业带、超百家源头工厂。
大力推动跨境电商“三仓”建设。支持海外仓、边境仓、保税仓等“三仓”建设,鼓励企业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及RCEP其他成员国布局智能化海外仓,依托南宁打造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货物集散中心,拓展“入桂进中国、出桂达东盟”南宁通道。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高水平承办国家级“丝路电商”交流活动。办好面向东盟“AI+跨境电商”创新应用大赛。加快培育语言与电商兼备复合型人才,构建“高校培育+赛事选拔+产教融合+国际交流”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
| 专栏7 跨境电商跃升行动 |
跨境电商综试区错位发展工程:在南宁集聚跨境电商项目或企业20家;在柳州推动汽车整车跨境电商出口实现年出口量达1万辆次;在崇左创新跨境电商监管模式2—3项;在贺州、梧州、北海、防城港各形成1个可复制推广电商新模式。 特色产业带电商化提升行动:联动南宁、柳州、崇左、桂林、梧州、玉林、贵港七市打造7条跨境电商特色产业带。培育重点源头工厂企业120家,推动300家中小制造企业触网转型。推动本地特色产品年跨境进出口额达150亿元。 |
第四节 创新发展边境贸易
优化提升互市贸易。健全边民互市贸易管理机制和边民合作社管理制度,修订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管理操作指引,出台广西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优化多种运输方式进口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实施方案。强化广西边民互市贸易“一平台三市场”在全区互市区(点)推广应用,促进互市贸易及相关产业规范化发展,提升边民自主交易能力。
创新拓展边境小额贸易。推动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带动广西自产商品出口越南,鼓励依法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逐步扩大成品油、天然气出口业务。建设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双中心”,加快边境小额贸易仓储集拼中心建设运行,实施“平台+仓储分拨+集拼监装”一体化物流通关模式;探索建设边境小额贸易前置监管查验中心,对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商品提前申报、集中查验、快速放行。
壮大发展落地加工产业。拓宽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原材料进境渠道,积极开展海运方式进口互市商品落地加工。培育打造一批互市贸易落地加工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推动落地加工产业向精深、高质量、规模化发展。
| 专栏8 边境贸易“百十工程”行动 |
夯实边境特色产业发展根基:聚焦10个特色互市贸易落地加工品种,培育100家高水平落地加工企业。积极争取互市进口中药材落地加工政策支持。每年组织至少1次赴越南采购对接活动。 “边境小额贸易+桂字号”出口促进行动:鼓励有实力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与服装、藤编、衣架、沃柑等广西特色生产企业对接合作,培育100家以上亿元规模边境小额贸易企业。 |
第五节 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发展
加强贸易投资政策协同。健全适配贸易投资融合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分类编制重点行业全球产供链图谱。引导企业本地化适配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海外建设生产基地和营销网络。聚焦边境加工、跨境物流、特色农业等领域,培育具备跨国运营能力的链主企业。
支持企业合理布局跨境生产经营。引导企业深耕越南、印尼、新加坡、泰国等国家市场,布局农产品精深加工、零部件组装、物流分拨等产业链环节。鼓励企业通过境外加工组装实现“原辅料进口—境外加工—成品出口”、“核心部件出口—境外组装—区域分销”升级,推动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品牌输出深度融合。
| 专栏9 贸易投资一体化协同发展工程 |
贸易投资联动政策与产业链支撑体系建设:在南宁、崇左、防城港、百色建立贸易投资融合政策对接机制,编制电子信息、特色农业、边境加工、跨境物流4类重点产业链全球布局图谱,建设自治区级贸易投资综合服务平台,每年推动10个贸易投资联动重点项目落地。 跨国经营主体培育行动:以越南、泰国、印尼、新加坡为核心市场,推动企业布局境外生产加工基地15个、区域物流分拨中心10个,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机械零部件组装、轻工产品制造等项目。 |
第四章 服务擦亮“投资中国”品牌,塑造吸引外资新优势
第一节 扩大外商投资合作规模
全面落实“准入又准营”。持续清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措施,支持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新能源竞配、城市燃气许可、消费品以旧换新等。按照国家部署推动电信、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开放,稳妥实施增值电信、生物技术、外国独资医院等开放试点。
拓宽外资引资渠道。支持外商投资设立跨国公司总部型企业、研发中心。鼓励外资按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设立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等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广西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支持境外投资者以跨境人民币方式开展投资,支持内资企业以跨国并购、境外上市、合规返程投资等方式引进国际品牌、技术专属权、风险资本等要素。瞄准低空经济、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发布应用场景“机会清单”。
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强化外资企业投诉受理、处理、反馈等各环节管理,及时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或政策性、制度性问题。
第二节 创新优化外资招商方式
打造“投资广西”品牌。用好“投资中国”品牌,拓展日韩、深耕欧美、优化港澳台,积极开展外资招商活动。用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活动,加大外资招商力度。推动产业链精准招商、平台招商、大数据招商。建立外商投资促进成效评价体系。
塑造“广西服务”名片。开展服务外资企业专项行动,办好外资企业圆桌会议,发挥“一专员两清单”机制作用,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建立问题闭环处理机制。保障外资企业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平等享受财税等支持政策。持续提高外商来华投资便利度,提升货物入境、数据跨境流动等投资便利化水平。
树立“外资集聚”标杆。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广西自贸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在探索引资新思路新模式上先行先试。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改革创新,推广“园中园”等合作共建园区模式。推动“零碳”引资,吸引外资参与园区建设。
第五章 服务落实“向海图强”战略,打造“广西出海”品牌
第一节 促进工业产品扩大出口
提升现代化支柱产业外向度。深入实施“工贸强基”工程,围绕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制定支持出口专项措施,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贸企业品牌和外贸产品品牌。加强现代化支柱产业市场开拓研究,健全出口服务保障体系,提升支柱产业产品出口规模。
扩大传统优势工业产品出口。推动机电类传统产品向高端化、智能化转型。支持机械、汽车、生物医药、轻工、化工、建材等行业企业在境外开展品牌营销活动。强化跨境产供链合作,推动扩大电工器材、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汽车及零部件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提高机电产品出口比重。
培育发展外贸新质产品出口。实施“新质产品出海”行动,培育扩大“新三样”(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新三类”(人工智能、绿电设备、空天产品)等产品出口规模。发展云计算、人工智能、卫星导航等领域外贸业务,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出口。拓展“人工智能+外贸”场景,推广部署大模型、智能支付等人工智能工具赋能货物贸易发展。
第二节 促进优势特色产品出口
提升优质农产品出口。强化农产品出口基地和出口促进体系建设,推进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育出口农产品品牌。支持建设农产品境外展示直销中心,举办特色农产品贸易对接会等活动,扩大蔬菜、水果、茶叶、水产品、生猪等特色农产品出口。
促进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提升日用陶瓷、纺织服装、工艺品等传统行业劳动密集型产品附加值,推动纺织服装等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避免逐底竞争。
第三节 打造出口服务平台载体
探索组建自治区级大型贸易集团,支持有条件的市县设立国有外贸平台企业。支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开展业务培训、产业推介、境外营销活动。推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接入海关、税务、金融、商务等数据端口。
第四节 拓展对外投资发展空间
支持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支持有色金属、人工智能、汽车机械、农渔养殖和食品加工等产业拓展东盟、非洲、中亚、中东等境外市场。开展服务县域企业“走出去”行动。开展“广西投资”品牌培育和打造相关活动。
强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培育和认定新一批自治区级境外园区。支持马中关丹产业园、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等现有境外园区提质扩容。支持境外园区发挥对外投资合作平台作用,促进跨境产业对接、要素集聚和项目落地。
健全海外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成立广西对外经济合作协会。建设海外综合服务站。用好中国—东盟国家人工智能应用合作中心,促进“人工智能+”赋能桂企“出海”。
第五节 稳步发展对外工程、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
推动对外承包工程升级发展。鼓励广西优势工程企业深耕东盟和非洲等境外市场,积极承接糖厂、水电站、基础设施等海外工程建设项目。推动广西承包工程企业打造投建营一体化综合发展优势。
稳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推动建立健全“培训—派遣—服务—保障”全链条服务体系。严格规范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资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培育对外劳务合作龙头企业。鼓励“工程+劳务”、“园区+劳务”等联动模式,扩大技能型、知识型、专业型劳务输出。
拓展和提升对外援助项目。重点围绕新能源、数字经济、智慧农渔业、交通、基础设施、中医药及特色饮食等领域高质量实施援外培训。支持企业获取、用好援外资质,提升参与援外工作能力。发挥好对外援助项目对投资和贸易带动作用。
持续强化境外项目监管和风险防范。严格规范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管理,持续开展对外投资合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境外项目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第六章 全面提升开放能级,服从服务于构建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第一节 深化对东盟经贸合作机制对接
全面落实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经贸规则。开展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专项落地监测与压力测试。定期开展合规性培训,引导我区优势企业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经贸规则红利降低跨国经营成本。
推动产业标准衔接与技术协同。立足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现代农业等优势产业,推动与东盟国家产业、技术交流。通过标准衔接、技术协同助推扩大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二节 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载体
高质量实施RCEP。发挥RCEP示范项目集聚区在规则应用、产业协同、服务创新等方面示范引领作用。优化RCEP政策服务体系,提升与RCEP其他成员国贸易规模和质量。
高标准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经贸活动。创新“AI唱主角,企业当主体,应用为特色”新主题,务实参与实施高层对话机制、人工智能、经贸实效、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南宁渠道”、永不落幕合作平台、辐射带动、品牌建设等八大升级行动,推动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向服务RCEP和共建“一带一路”拓展。
深化桂越经贸合作。编制实施桂越加强经贸合作三年行动计划(2027—2029年)。推动越南加快建设和改造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海防标准轨铁路。
加快与东盟重点国别产业合作平台建设。推动中马“两国双园”升级发展。加快中柬(北海)产业园建设。深化广西—文莱经济走廊建设,推进摩拉港等旗舰项目建设运营。
第三节 推动开放型园区升级扩量
推动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以对等政策为支撑,积极与越南广宁省开展产业对接,推动跨境经济合作区实体化、常态化、实质性运营。紧扣国家战略、越南所需、广西所能、市场所向,联合越南广宁省围绕补链强链延链开展靶向招商,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跨境产业集群。以制度型开放为核心抓手,积极探索形成制度创新成果,争取国家层面认可和推广。
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经济技术开发区向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国际化发展。鼓励经济技术开发区与东部园区、国外园区建立伙伴园区关系。推动更多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跻身全国前50名,支持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推动新设立自治区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各市全覆盖。
提升边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推动新设立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畅通跨境物流与资金流。积极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前瞻布局中高端产业和新兴业态,培育沿边特色产业集群。提升边境经济合作区对县域经济贡献率。
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转型升级。建立综合保税区与经济技术开发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沿边临港产业园等平台联动发展机制,实现网内网外联动发展。落实国家综合保税区(B型)绩效评估要求,巩固防城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全国前列地位,推动更多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得国家批复。
第七章 全面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
积极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全面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系统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以贸易、投资、资金流动、交通运输、人员往来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为重点的制度创新体系。
开展差异化改革探索。围绕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跨境劳务合作等开展首创性、差异化改革。围绕数字经贸、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石化、特色农产品加工、国际金融等领域开展产业链集成式改革创新探索。推动与东盟国家在数字经济、医疗健康等领域标准衔接。构建与东盟国家职业资格互认体系。
第二节 加快片区特色产业发展
构建特色化片区发展格局。南宁片区聚焦数字经济与跨境金融,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贸易中心和区域金融总部基地,建设中国—东盟人工智能应用合作高地。钦州港片区聚焦向海经济与港航服务,建设面向东盟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崇左片区聚焦沿边开放与跨境合作,构建“智慧口岸+多元通道+立体仓储”高效物流网络。深化与协同发展区、联动创新区联动发展,推动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及电池等产业链跨区域布局。
培育跨境产业集群。支持南宁片区深化与东盟人工智能合作,构建“技术研发—场景验证—企业孵化—产业落地—跨境合作”全链条生态体系。推动钦州港片区深化石化、燕窝、棕榈油等特色产业,推进“人工智能+消防产业”、“人工智能+特色农业”合作。支持崇左片区建设跨境产业链服务平台、边境仓,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落地加工”模式,吸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环节落地。
第三节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推动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至自贸试验区片区、协同发展区、联动创新区实施。深入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商事登记确认制等改革。发挥“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盟南宁代表处、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作用,加强面向东盟的涉外商事法律查明服务,优化海外综合服务保障。强化风险防控体系,提升开放监管水平。
第四节 深化沿边和粤桂琼联动发展
加强沿边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深化与云南、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等沿边自贸试验区合作,促进中越班列、中老班列、中欧班列有效衔接,在跨境贸易、跨境物流、跨境金融、跨境旅游、跨境劳务、海关监管、运输及边境产业深化合作等方面开展创新探索。
对接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国家战略。深入推进粤桂琼自贸试验区(港)合作,聚焦海南“45432”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广西制造业十大现代化支柱产业,加强制度引领、产业联动、通道协同、人工智能合作,挖掘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潜力。
第八章 推进口岸开放发展,打造畅通高效现代化口岸
第一节 优化口岸开放布局
提升口岸开放能级。提升钦州港、北海港、防城港口岸开放能级,加快推动海港口岸作业区泊位对外开放。推动友谊关浦寨通道、爱店口岸扩大开放,推动岳圩等口岸对外开放,提升凭祥铁路口岸运行效能。以南宁、桂林航空口岸为重点,拓展面向东南亚、南亚的通达能力。推动果子山、企沙港、江山港等边地贸口岸转型升级并对外启用,推动峒中、里火等边民互市点升格为边民互市区。
优化口岸功能布局。做强海港口岸,将防城港和钦州港口岸打造为环北部湾重点枢纽口岸,高质量建设北部湾国际门户港。做优陆路口岸,重点提升友谊关口岸、凭祥铁路口岸重点枢纽口岸能级,强化东兴口岸、龙邦口岸区域节点口岸功能。做大内河口岸,依托平陆运河,完善河港高效中转联运体系,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辐射能级。做实航空口岸,打造面向东盟、客货并举、干支协同的区域性国际航空口岸群。
第二节 完善口岸基础设施
提升口岸基础设施水平。推动专业化、智能化、大型化深水码头建设。推进内河口岸设施升级改造,建设南宁港口岸,加强与北部湾国际门户港衔接,实现江海直达。推进友谊关、东兴、爱店等公路口岸监管场所扩建。推进凭祥铁路口岸升级发展、提升运载能力。完善南宁T3航站楼航空口岸配套设施。
加强跨境基础设施联通。积极推动越方协同开展口岸设施及跨境道路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中越口岸集疏运体系衔接,拓展多式联运协同能力。
第三节 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深化口岸监管改革创新。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持续推动监管改革创新,优化口岸通关流程。持续优化出口锂电池等特殊商品监管模式,优化农产品查验通关措施。实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便利通关政策,支持绿色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积极探索应用“区港联动”、“跨境一锁”、“江海联运”等便利化通关模式。
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进跨关区查验监管协作,提升区域通关一体化水平。持续优化口岸作业流程与服务,规范并动态公示口岸进出口环节收费,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与物流成本。
第四节 推进智慧口岸建设
加强智慧口岸建设统筹。推动智慧口岸与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海事、智慧场站等深度融合衔接。口岸所在市县根据口岸功能定位,因地制宜制定智慧口岸建设方案并推动实施。建立完善智慧口岸建设项目库,强化项目储备和管理,全面提升全区口岸智慧化水平。
推动口岸数智化升级。统筹推进口岸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推动中越友谊关—友谊、浦寨—新清、东兴—芒街智慧口岸项目建设运行,打造边境智慧口岸全国示范标杆。
深化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用好广西智慧口岸指挥调度平台,推进全区口岸监管调度和物流组织的高效协同。拓展跨境贸易全链条业务功能,重点推进“通关+贸易”、“通关+物流”、“通关+金融”等功能建设。持续深化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粤港澳大湾区等省市“单一窗口”合作,扩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范围。积极参与国家层面“单一窗口”合作试点,推动中越跨境数据交互。
第五节 促进口岸经济发展
海港口岸服务向海经济和临港产业集群发展,保障电子信息、石油化工、冶金及有色金属、粮油精深加工、林浆纸、先进装备制造等临港大工业的原料进口与产品出口。内河口岸服务衔接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链发展,服务工程机械、建材、特色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等沿江特色产业发展。边境陆路口岸重点支撑沿边开放与跨境产业合作,服务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纺织服装、五金机电、农产品加工等跨境产业发展,支持粮油、中药材、海产品、水果、坚果等互市贸易落地加工产业发展。航空口岸服务临空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九章 引导跨境产供链合理有序布局,构建跨境产业合作新生态
第一节 做大有色金属和关键金属跨境合作
加强与东盟的有色金属、关键金属等战略资源合作。稳步扩大铜、锂、镍、钴等新能源矿产品进口,支持企业扩大海外资源产品份额权益。支持南丹关键金属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大宗商品进口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支持防城港、钦州、梧州等海关大宗商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提升关键金属矿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进口通关便利化水平。引导企业用好自贸协定和对53个非洲建交国全面实施零关税政策空间,拓展关键金属进口来源。推进北部湾战略矿产资源储备基地建设,在防城港、钦州港布局新能源矿产品保税仓储与集散中心。推进建设南宁、百色、来宾、梧州泛铝件先进制造基地,推动铝基新材料出口东盟。
第二节 做强新能源汽车及电池产业跨境合作
支持广西新能源汽车企业在东盟设立零部件组装厂,依法依规有序推动部分零部件本地化生产。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标准合作,指导广西新能源汽车产品对接东盟各国认证要求。构建“广西—东盟”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利用网络,推动废旧电池跨境回收与再生利用。支持我区电子产业企业对接东盟中资企业配套需求,聚焦产业上游环节,推动金属电子材料、化工电子材料、核心元器件等领域在我区布局。
第三节 做优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业跨境合作
依托工程机械、动力装备等优势产业,打造面向东盟的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充分利用海外综合服务平台,及时、准确掌握海外市场信息。推动绿色智能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等开拓海外市场。推进柳工、玉柴等重点企业加大对东盟市场多元需求的响应力度,拓展东盟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装备市场,在东盟设立售后服务中心与备件库。
第四节 做深对东盟农产品及优质商品产供合作
积极推进扩大自东盟进口农产品的范围,增加符合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的东盟供应商。加快建设中国—东盟水果交易中心,推动加密东盟农产品跨境运输专线,优化“铁路+冷链”联运模式,搭建“东盟特色产品+广西集散分拨+全国电商分销”营销网络。联合国内大型商超、生鲜电商平台,建立农产品直采合作机制,打造“东盟优选广西集散”区域公共品牌。
第十章 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开放,拓展商务领域场景应用
第一节 发展“人工智能+”消费
扩大人工智能产品消费。实施“人工智能+消费”工程,鼓励企业推出一批领先智能消费品,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手机、电脑、智能机器人、穿戴设备等新一代智能终端消费,拓展高成长性消费新领域。
打造人工智能消费场景。推动应用大模型、智能体等赋能升级传统消费基础设施,支持传统街区(商圈)、各类门店开展数字化改造、智慧化转型。支持平台企业应用虚拟现实、元宇宙、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智技术,打造云购物、云体验等数据与技术双驱动的数字消费新场景。加快消费领域应用人工智能,打造一批数字消费体验中心和数实融合消费新场景,建设“人工智能+消费”集聚区。
促进词元(Token)经济赋能消费。探索构建规范有序的词元经济应用场景,聚焦农业、能源、文旅、制造、贸易等重点领域,推动词元赋能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口岸等场景。
第二节 推动“人工智能+”货物贸易
推动人工智能和贸易深度融合。用好算力资源,推动人工智能产品出口,创造应用场景,持续拓展贸易伙伴,创新商业模式。发展云计算、人工智能、卫星导航等领域对外贸易。推广部署大模型、智能支付等人工智能工具,全面赋能货物贸易发展,拓展“人工智能+外贸”场景。
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落地。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特色食品等特色产品生产加工能力、品质,提升贸易优势与话语权。支持企业在东盟核心市场设立人工智能产品展示体验中心,举办智能终端及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推介会,扩大人工智能产品在东盟的市场认知度与占有率。
第三节 创新“人工智能+”服务贸易
推动词元(Token)出海。引导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依托词元技术构建外贸垂类大模型,重点赋能跨境电商、智慧物流、跨境结算、在线教育、远程医疗、专业服务等领域。依托跨境电商综试区、自贸试验区等载体,试点推广词元应用场景,培育一批词元出海标杆企业。推进南宁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建设,提升跨境数据低时延传输能力,保障词元跨境高效交付。
推动面向东盟的数字技术服务出口。培育一批面向东盟的数据处理与运维服务出口标杆企业。打造以“人工智能+服务”为引领的数字贸易新业态,积极发展“人工智能+中医药”服务,鼓励三级甲等医院率先开展面向东盟国家的“人工智能+诊疗”服务。探索人工智能驱动的云外包服务,试点离岸云外包业务,支持企业在我区设立离岸数据处理中心,承接东盟及全球的数据清洗、标注、分析等业务。搭建中国—东盟产教融合数字化平台,推动与东盟国家教育合作向线上拓展,促进优质在线教育产品“出海”。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扩大东盟跨境贸易数字人民币结算规模,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先行示范区。
| 专栏10 “人工智能+”外贸创新赋能工程 |
人工智能赋能贸易全链条升级行动:构建“人工智能+贸易应用”生态,落地场景化项目20个以上。培育云计算、卫星应用、智能支付、大模型服务等新型贸易业态。面向新能源汽车、工程机械、特色食品等优势产业,建设10个智能工厂与数字化车间。在南宁、崇左、防城港扩大数字人民币跨境结算场景。 面向东盟数字技术服务出口培育计划:聚焦数据处理、云计算、网络安全、人工智能运维等领域,培育5家数字技术服务出口标杆企业。 |
第四节 发展“人工智能+”电商
引导电商企业加强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技术研发应用。鼓励电商企业采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构建产品溯源体系,覆盖从东盟产地到国内消费者的全链条。支持搭建“人工智能+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整合智能报关、跨境支付、信用评估等功能,为中小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人工智能与农村电商融合发展,赋能我区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开展电商科技创新应用案例遴选,培育一批“人工智能+电商”标杆企业。加强与东盟电商平台技术合作,共同打造跨境电商智能生态体系。
第五节 打造“人工智能+”口岸
陆路口岸重点在智慧客运通道、智慧货运通道的监管查验,以及口岸场所物流管理服务环节创新应用人工智能,探索人工智能辅助查验和“交货即走”、“提货即离”等模式。水运口岸重点在大宗货物智慧监管场所、特色商品监管场所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航空口岸重点在智慧航空物流服务场所应用人工智能辅助业务办理、协同查验。扩大广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人工智能应用范围,高效协同整合相关应用系统,提升智慧化水平。
第十一章 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强化党对规划实施全过程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和战略谋划,把中央和自治区赋予的重大使命、交办的重大任务一项项推进好、高质量实施好。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将商务发展重大事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商务领域组织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第二节 完善商务领域风险防控体系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健全商务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国内贸易要加强应急保供体系建设,做好市场监测预警,深化隐患排查整治与应急演练。对外贸易要健全防控和打击虚假贸易联席会议机制,规范外贸项目审核和资金管理使用,健全贸易救济调查工作体系,做好进出口海关检疫,守好国门生物安全。跨境投资要严格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审查,让外资进得来、留得住、管得好。产供链安全要严格落实“危地不往、乱地不去、危业不投”原则,加强海外风险监测预警和日常监管。能力建设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强化人防、物防、技防,确保边海走私态势平稳可控。
第三节 强化要素保障与政策支撑
强化财政资金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商务发展的资金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支持促消费、稳外贸、扩开放等商务发展关键领域。
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的支撑作用,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统筹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商务领域重点产业项目建设。
强化土地与空间保障。做好商务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保障大型商圈、商超、电商基地、示范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和专业市场、跨境及边境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重点项目用地。全面摸排存量商业用房、闲置物业及低效用地,为商务重点项目落地提供空间支撑。
强化新型要素保障。加强数据要素供给,推动数据要素与商务领域深度融合。完善商贸流通体系,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优化城乡和跨境流通网络,降低流通成本。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强化人力资源保障。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担当、重实干、重实绩,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商务干部队伍。探索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干部人事工作,建设数智化、精准化、规范化干部管理体系。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商务职业教育体系。
第四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强化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监督,健全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点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和进度要求,确保规划目标任务按年度细化落实。强化商务各领域规划、各市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协调。完善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自觉接受相关方面监督。经评估确需按照新形势新要求调整修订本规划的,应当按程序报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