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 促就业”专项行动的通知》(川人社函〔2026〕522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开展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 促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双流区实际,现就专项行动中求职能力实训营、入企试岗微课堂两类项目,采取“揭榜挂帅”方式实施。现公开发布榜单,诚邀符合条件的优质承训机构踊跃揭榜争取项目承办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按照“揭榜挂帅”竞争机制要求,组织评审小组通过资料审查、综合评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承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和就业转化效果。

二、项目及基本要求

(一)求职能力实训营

项目名称:空港求职实训营

服务对象:有培训意愿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时面向其他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培训内容与课时:围绕自我认知、职业定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路演实战五大模块开展实训,共24-56课时。参考项目包括并不限于:AI办公工具实操、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就业形势分析与就业观念引导等。

班级规模:每期不超过40人。

教学方式:采用全程互动式教学方法,辅以集中训练和培训实践为主的讲授、示范、练习以及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角色扮演、头脑风暴等,营造沉浸式体验氛围,让学员在体验中发现问题、在交流中提升能力。

授课师资:每期学员班配备不少于2名授课讲师,授课讲师应为求职能力实训培训师或讲师;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学员班中配备一定数量的职业指导师,协助讲师共同开展培训,提升培训效果。

场地设备:培训场所面积根据学员数量确定,原则上学员的人均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课桌椅宜按“岛屿型”摆放。需配置实训所需的电脑、摄像头和多媒体设备及优质网络资源。教材统一使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的《求职能力实训手册》(含求职档案)、《求职能力实训讲师手册》等正版教材。

绩效指标:培训后3个月内参训学员就业率原则上应不低于20%。

(二)入企试岗微课堂(含以下2个子项目)

项目一:人工智能训练师

项目二:电子商务师

服务对象:有培训意愿的2026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同时面向其他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培训内容:围绕探企业文化、探生产一线、探职住环境、实操体验等内容开展沉浸式职业研学体验,构建发现问题、实地探究、复盘思考的完整研学闭环,帮助学生深耕产业认知、熟悉岗位要求、夯实实操能力、树立职业自信。在职业体验基础上叠加配套服务,做到“体验+”赋能增效,可有选择地增加政策宣讲、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见习对接、岗位匹配、困难帮扶、创业支持等公共就业服务。

培训课时:1至5天,每天最多8课时。

班级规模:每班不超过50人。

绩效指标:培训后3个月内参训学员就业率原则上应不低于20%。

(三)补贴标准

参照成都市“区县品牌班”标准,按个人给予定额经费补助,每人最高29元/课时。求职能力实训营依据56课时标准确定项目控制价;入企试岗微课堂依据课时标准确定项目控制价。

绩效拨付规则:培训结束满3个月或达到20%就业率的,培训机构向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供项目和绩效完成情况。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对训后就业率进行评估,学员就业率达到20%的,全额支付培训补贴资金;学员就业率低于20%的,按比例核减培训补贴资金(计算公式:拨付金额=应拨付全额金额✖(实际就业率/20%))。

三、申报主体

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应用型高校、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优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办学(培训)资质。

2.申报入企试岗微课堂的机构,须已对接与申报工种相关的企业,具备开展入企探访和实操体验的条件。

3.承诺严格遵守培训管理各项规定:

(1)培训过程每半天签到;

(2)在固定场所开展的培训,需全程录像;

(3)在非固定场所开展的实训、参观体验,需至少拍摄不少于5张带有日期水印、能体现场景的照片;

(4)相关佐证材料在申报补贴时提交,原始材料由机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4.近三年无虚假培训、套补骗补等重大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申报材料(均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

1.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附件1);

2.资质证明:法人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3.近一年内与申报项目相近的培训业绩证明材料;

4.培训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培训项目、课程设计、授课师资、培训时长、绩效评估指标等;申报入企试岗微课堂的,需附企业合作说明;

5.场地及资源证明:培训场所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实训设备设施清单及照片;申报入企试岗微课堂的,需附与企业的正式合作协议或加盖公章的合作意向书;

6.信用承诺函:近三年无违规承诺及“信用中国”截图。

六、流程

1.发榜:本公告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2.揭榜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于2026年8月13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命名:机构名称+揭榜挂帅+申报项目)一式两份交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中心培训科(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正通路555号附楼305办公室;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28-85736261)。

3.综合评审:组织不少于3人的评审组(含至少1名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机构为项目承训机构。

4.审议公示:评审确定的承训机构经集体研究后,在双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5.立项施训:公示无异议后,严格按照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严禁虚报岗位、虚假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终止项目、追回资金并上报市局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中心。

 

附件:

1.双流区2026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技能促就业”专项行动“揭榜挂帅”项目承训机构申报表

2.求职能力实训营工作指引

3.入企试岗微课堂工作指引

 

成都市双流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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