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系统有关单位,各镇街农林水务局、松山湖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6〕517号)中《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东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1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69-22830831,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22501632)
东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推进落实我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金下达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聚焦省“十五五”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任务,结合东莞农业发展实际,围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质量效益、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领域的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科学制定和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人才保障。
二、主要任务
2026年,全市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60名。重点聚焦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及文明乡风建设等领域,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围绕粮油生产稳定发展、“菜篮子”产业提质增效,服务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统筹发展,促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培育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带头人,助力全市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单产持续提升。结合本地农业特色,聚焦乡村产业带头人,开展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法律法规、扶持政策、底线红线、职业道德、行业标准、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品牌打造等相关内容培训。
(二)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培育。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和农业多种功能开发,服务乡村富民产业发展壮大和农民稳定增收,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带头人。2026年,重点推动数字化技术在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深入探索“农业+”科技教育、休闲旅游、数智技术等领域人才培养。重点围绕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开发与体验活动设计培育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头人,围绕储藏保鲜、预冷烘干、清洗分级等环节开展农产品产地加工培训;围绕市场信息采集、品质鉴定储运与应急促销探索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并面向农村初创群体强化创业政策、项目选择、风险防控及法律法规等全链条赋能培训。持续支持返乡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青年群体参加培训。
(三)文明乡风建设素质素养提升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覆盖所有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强化乡村振兴政策、乡村建设规划、农业绿色发展理念等综合素养普及。围绕绿美乡村建设与文明乡风培育,提升农民参与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建设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培养一批乡村建设和管理人才。因地制宜开展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培训,培育一批懂经营、善治理、守底线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各镇街配合做好培育组织工作等;负责监管培育培训过程和资金使用。市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培育工作计划,协助选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育任务,督促指导培育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开班计划,跟踪培育效果,做好培育工作总结。各镇街农林水务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民培训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引导培育对象开展“扫码入库”,以便结合人才发展需要和农民自主申报情况设计培育主题和内容,实现培育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匹配。
(二)班次安排与学员招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全年计划举办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班3期,其中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训班1期,新产业新业态带头人1期,乡村建设治理人才培育培训班1期。学员招收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及乡村振兴骨干,要求身体健康、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为避免重复培育,原则上每人限报当年一期培训;2025年已参训的学员,确因人才培养需要的,本年度可参加不同主题或同一主题更高层级的进阶培育。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女性农民、青年农民、退役军人等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招收计划详见附件1。
(三)提升培育质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照竞争择优原则,选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2026年东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优先选择已纳入省农业农村厅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库的机构主体。承担培育项目的机构要严格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有关要求,科学制定开班计划,精准遴选培育对象,优化课程与师资,规范档案管理,树立目标导向以持续提升培育有效性。根据农民需求设计培训课程,推动订单式教学,优选授课师资,严格教材审核,扎实做好实践教学。加强田间地头实操训练,广泛吸纳“土专家”“田秀才”、农民技术能手担任实践师资,确保实践教学不低于总学时的40%。采取适合农民学习特点的方式实现“课堂学理论、田间练本领”,灵活运用跟岗见习、师傅带徒等方式促进培育与就业衔接。加大跨部门、跨行业协作,联合金融机构、龙头企业等赋能高素质农民发展。党员人数超过3人的,应建立临时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确保学员评价率、学员对培育机构及师资评价满意度、全过程监管抽查合格率均≥90%。
(四)强化项目管理。要深入构建全链条、全环节、闭环化管理机制,树立问题导向,压实各级管理责任,持续提升培育规范性。“开班第一课”应包括当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部署要求等内容,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委派与培育主题相符的主管单位干部授课。强化培训班质量抽查,严格落实培育全过程监管要求,实时监督课程落实、师资授课、学员到训等情况,本级班次抽查比例要实现全覆盖。规范培育资金支出管理,严格依照省级标准组织验收并加快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粤财农〔2023〕112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在立项评审、实施管理和验收评价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链条项目资金监管,坚决防止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对照培育项目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按要求做好资金分配情况、项目进度、资金支出情况等信息的填报,确保年底前支出进度不低于70%。培育期间,培育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外出实训时,必须为每位学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培育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健全安全制度。培育期间,培育机构要加强培育对象管理,要求培育对象严格遵守班级管理制度,严禁酗酒、滋事或从事可能影响学习培训的娱乐活动。
(五)鼓励机制创新。立足东莞都市农业与乡村振兴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学用贯通、育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充分发挥本市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及农民合作社的阵地优势,搭建高素质农民与用人主体的精准对接桥梁。紧扣粮油产能提升、乡村建设治理等领域,开展定制化专业课程与师资队伍建设。及时总结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典型经验,建立健全优秀培训机构库、示范实训基地库、优秀师资及学员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提质增效。
附件:1.东莞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招收计划
2. 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
3. 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验收意见表
4. 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信息表
5. 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填报二维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