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职业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持续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现有技术技能人才专家库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专家力量、优化专业布局,更好发挥优秀技能人才在评审、竞赛、标准制定及技艺传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技能人才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专家库成员增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区征集在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较高技能水平的高技能人才,主要包括:
(一)各类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中具有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
(二)各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
(三)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及技术专家;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统工艺大师;
(五)各行业领域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术工人。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2.热爱技能人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专家职责,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等特别优秀者,经审核批准可适当放宽至65周岁);
4.自愿接受专家库管理,具有履行专家职责的时间精力和个人意愿。
(二)专业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条件: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
2.荣誉奖项条件: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等省部级以上技术技能类奖项或称号;
3.竞赛经历条件: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20名,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或一等奖);担任过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教练或专家组成员;
4.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非遗传承工坊领办人;
5.传承贡献条件:具有绝技绝活,在带徒传艺、技能攻关、技艺传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经行业协会或2名以上高级技师推荐。
三、入库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新疆技能人才服务系统”(网址:https://jn.xjzcsq.com/)进行注册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
(一)个人申报(2026年8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新疆技能人才服务系统,在线填写《自治区高技能人才专家库成员申报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技术成果证明、业绩材料等扫描件),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
(二)单位审核(2026年9月10日前)。用人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填报信息、资格条件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
(三)初审推荐(2026年9月20日前)。各地人社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人是否符合入库条件,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或组织专家评议。初审通过的在系统中提交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评审认定(2026年10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结合全区产业发展需求和专家库结构优化需要,择优确定拟入库专家名单。
(五)公示。拟入库专家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正式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自治区高技能人才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参与自治区技能人才项目评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等工作;
(二)担任各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技术专家、教练,参与竞赛技术文件编制、试题开发;
(三)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的制定与评审;
(四)参与技能人才政策调研、咨询论证、督导检查;
(五)开展技术攻关、技艺传承、带徒传艺等活动。
五、有关要求
技能人才专家库是加强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积极申报。申报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永久取消入库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专家库实行动态调整机制,专家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入库专家应服从统一调配,积极参与相关咨询评审工作。
六、联系方式
人社厅联系人:赵乾 联系电话:0991-3689689
申报系统联系人:蒋杰 联系电话:1529905231
附件:自治区高技能人才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下载)
2026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