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商产业园区运营主体:

现将《湛江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认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基本条件

申报园区运营主体须符合《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园区投用满1年,实际使用面积不少于3000㎡;入驻电商企业不少于15家、占入驻企业总数50%以上,涉农电商企业不少于2家,2025年电商交易额超1亿元;网络、培训场地等配套设施齐全,近三年无失信、严重违法记录。

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单位需备齐认定申请表、营业执照、信用信息报告、场地权属证明、宽带协议、入驻企业清单及入驻合同、2025年交易额佐证、园区申报书等全套资料,全部材料加盖公章,装订一式三份。涉及交易额数据,我局将现场核验企业后台并拍照留存。

三、报送时限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对全部材料真实完整负责,存在失信记录不予受理;

(二)请符合条件的园区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全套材料报送至我局商贸服务股初审;

(三)我局汇总初审合格材料后,统一于8月24日前报送湛江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四、咨询联系方式

湛江市商务局:陈攀,0759-3620392

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联系人:程曦,联系电话:0759-8812633

附件:1.湛江市商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认定的通知.pdf

          2.湛江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湛江市商务局关于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盖章正文).pdf

          3.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认定申请表.doc

          4.进驻企业业务开展情况一览表.doc

          5.湛江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申报书.doc

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