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提振消费市场信心,充分发挥电商对消费的带动性作用,我区拟开展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征选电商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质条件

征选申请人参加本次征选活动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三)参加本次征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征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平台资源,有能力根据活动规则发放电商消费券,确保消费者可正常领取。

(七)免费提供消费券发放平台设计、资金拨付等服务。

二、服务要求

(一)服务时间:2026年8月24日-12月31日

(二)消费券申领及审核服务。活动以发放消费券形式进行,发放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分批次发放。在消费券发放平台上提供主会场(专属页面),并提供专业的消费券发放等专项服务。按照活动规则,通过可靠有效的方式,对消费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客服服务。提供专属客服服务,解决消费券申领、核销相关问题的咨询和处理,确保消费券发放和核销平稳有序,客户投诉妥善处理,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监测分析服务。及时提供消费券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

(五)资金管理。加强对专项资金和存放账户的监管,严格禁止专项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制定消费券使用、信息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防控预案,及时应对相关风险和问题。能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政府部门监督管理,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三、申报方式

请有申报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8月17日17:00前,按照上述“资质条件”和“服务要求”中明确的内容,将相关印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平台简介、用户数量、经营情况、以往参与消费券发放等类似的活动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书)报送至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新都区文广中心7楼),我局将在公告到期后开展评审工作,择优确定1家电商平台企业承接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请参选单位准备好相关方案参加评审。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电商平台企业少于3家且大于等于1家,不再另外组织评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9398768

邮箱:xdqswjsmltk@126.com

 

                                 成都市新都区商务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