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推进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商资〔2023〕453号)、《泰州市科学技术局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泰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推进重点产业链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实施计划的通知》(泰科〔2025〕11号)要求和工作安排,经企业申报,市、市(区)两级商务和科技部门初审,并组织评审专家开展现场审核,拟认定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蓝思精密(泰州)有限公司、江苏荃信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外资研发中心为泰州市市级外资研发中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1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商务局外资科联系。联系电话:0523-86839202。
泰州市商务局
2026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