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背景相关问题

问:为什么要重新修订本文件?

答:2020年5月,省厅印发《湖北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该文件有效指导省内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的管理和运行,提升了自然资源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但该办法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对管理内容进行动态调整和完善。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全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科技项目全生命全流程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更好地服务自然资源管理自然资源创新体系,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政策重点解决哪些核心问题

问:新版《办法》主要解决了以往哪些工作短板?

1.解决现势性不足、与当前管理实际脱节的问题,原办法部分条款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的管理需求。

2.解决职责分工不够清晰的问题,各主体之间的责权利关系不够明确。

3.解决项目管理不到位、全流程覆盖不完整的问题,对项目从立项到验收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缺乏系统性的制度约束。

4.解决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下达、分配、执行及结余资金处理等环节缺乏明确的操作规范。

5.解决成果管理机制不健全、成果转化应用不足的问题,缺乏对项目成果的登记、管理和转化应用系统性阐述。

三、新版主要修订内容和框架

问:相比于旧版,新版《办法》重点优化了哪些内容?

答:新版《办法》对标国家和省级相关规定,优化规范了制度性管理流程,明确了职责分工、过程管理(包含立项、实施、验收等)、资金管理、成果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各项关键性节点内容。

1.明确职责分工。明确项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主体,以及各主体的责权利内容,确保构建高效协同、运转有序的项目管理体系。

2.明确管理进程。明确从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的全生命管理内容,通过精细化管理推动组织项目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3.明确资金管理要求。明确资金预算、下达、分配、执行、收回等相关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4.明确成果管理要求。对成果登记、成果使用等内容进行阐述,力争实现以成果促创新、以创新推发展的良性循环。

5.明确监督管理要求。对构建容错机制、信用机制、公开制度、诚信制度、保密制度等进行了要求,筑牢制度运行的底线基础。

问:新版《办法》整体章节框架包含哪些内容?

答:新版《办法》共九大章节,覆盖项目全生命周期,逻辑清晰、权责明确。与原《办法》相比较,重点改变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1.第一章为【总则】。主要是文件依据、管理范围等;

2.第二章为【责任分工】。主要是对主体进行界定,并阐述责权利;

3.第三至五章为【实施内容】。分别为项目立项、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对阶段性工作的要求和关键点进行约束;

4.第六至八章为【管理内容】。分别为资金管理、成果管理和监督管理,表述对项目的把控内容;

5.第九章为【附则】。明确政策执行有效期、衔接规定等内容。

四、执行说明和注意事项

问:新版《办法》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有效期多久?

答:新版《办法》自正式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整体有效期为5年。

问:执行期间如果国家或省里出台新规定,如何执行?

答:在本办法执行有效期内,若国家、湖北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管理规定,将按照最新的国家、省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