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健全完善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对《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予以修订,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至:qhwltzcfgc@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西宁市城中区解放路12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政策法规处。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71-8245459。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
未尽事宜,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联系,联系电话:0971-6137213。
附件:《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