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7号)和《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6〕8号)要求,规范我省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结构名单核定工作,我厅起草了《河南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机构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hnskjtjhc@126.com

2.信函邮寄: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7号科技信息大厦2408房间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附件:河南省十五五期间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相关机构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