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医疗保障基金常态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构建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我局起草了《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1月3日前将意见或建议直接发送fzsybjjcc@163.com邮箱,特此公示。
为深化医疗保障基金常态化监管,压实医疗机构基金使用主体责任,引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构建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信用管理试点工作总体方案》,我局起草了《福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11月3日前将意见或建议直接发送fzsybjjcc@163.com邮箱,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