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外〔2026〕15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详见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26年10月7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将项目申报书网上提交省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请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对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知中的具体要求以及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等要求进行审核,对所推荐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不得填报涉密或敏感内容。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推荐函,企业申报的项目须由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向省科技厅出具审核推荐函。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咨询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1151,zlxl@istcc.cn。

省对外科技交流中心:俞璇0591-87871764;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杜文霞0591-87882339。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