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咸阳高新区工信局、经开区科创局:

根据《咸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为加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现就2026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25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材料编制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按通知要求编制完整评价材料,包括《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附件2)、证明材料和真实性承诺书。

按顺序编制目录页码,纸质胶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区(县)XX企业”。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被依法终止或由于技术原因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事项的,应如实报告。

(二)各县市区、咸阳高新区工信局、经开区科创局要高度重视,对本年度应参加评价的企业通知到位,对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审查意见,于10月15日将正式文件两份、企业纸质评价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扫描版)报送市工信局。

(三)市工信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发文公布评价结果,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撤销。

联系人:王  丹 32820098  邮箱:xygxcxk2024@126.com

附件: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封面

2.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提纲

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4.承诺书

5.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汇总表

关于开展2026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附件1-5.docx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