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
为提升我区装备制造产业基础能力,加快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推广应用,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实施细则》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管理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奖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工业和信息化相关生产经营(或研发活动)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独立、准确、完整核算项目收支;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相关部门限制财政资金支持。
(二)申报产品已列入《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已完成交付并购买相应保险。
(三)申报产品已获得自治区2023年或2024年保险补贴,连续补贴年度未到3年的。
(四)申报产品在2026年4月以后下线,未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但产品具备或超出同类产品技术规格参数,或属于区内首次研发成功的。
二、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奖补采取线上申报方式,企业不再单独报送纸质材料。属地工信部门在线上填报上传审核意见。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请登录宁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menx.com.cn,未注册过的企业请先注册),点击项目申报专栏,进入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补项目系统进行申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地市工信局线上逐级审核。网上申报时间截止10月10日,过时不予受理。
(三)申报产品已经列入《自治区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或列入2023年、2024年保险补贴范围且连续补贴未到3年,已完成产品交付并购买相应保险的,企业走“免申即享”通道填报信息,按要求上传保险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不再报送申报书。
(四)产品未列入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自治区《首台(套)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6年版)》,企业走“免评即享”通道上传详细资料和项目申报书,认定为自治区首台(套)产品后,再上传相关保险证明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企业所有证明材料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30日。
(二)属地工信部门请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企业上报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生产经营异常和企业诚信状况、重大安全环保状况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批,在系统内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企业。
(三)请五市工信部门、宁东管委会经发局于10月15日前将项目推荐汇总表以正式文件上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人:
工信厅军民融合与装备工业处:张琼 0951-6363401
平台填报技术咨询:胡杲杲 0951-569932896168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