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以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的有关精神,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活动及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4〕2号)、《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4〕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韶关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办法》是构建我市科技金融体系、优化科技型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财政资金的风险分担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型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二、政策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4〕2号)
(二)《广东省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4〕8号)
三、市《管理办法》与省《管理办法》的异同、特点
(一)省市都采用四个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但市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可以更好地发挥联动作用。
(二)省有“政银”和“政银担”两种模式,其中,“政银担”由省统筹征集合作担保机构和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市级配套、省市联动的是“政银”模式。
(三)省有“粤科专项贷”和“普惠科技贷”,其中省市联动的是“普惠科技贷”,使用“粤科企”评价指标。市办法一是将省市联动开展“普惠科技贷”流程细化,二是运用“创新积分制”评价体系,确定市级支持政策。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具体分为八章,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与分工、支持方式及范围、创新积分制评价认证体系、补偿条件及标准、操作程序、监督考核与风险防控、附则。其中的主要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支持方式。风险补偿金采取省市联动支持和市级自主支持两种方式,以科技信贷项目为单元实施项目库管理。省市联动支持项目单笔贷款提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累计在库贷款余额不超过3000万元;市级自主支持项目通过“创新积分制”评价确定风险补偿额度,单户风险补偿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二)划定支持范围。明确了纳入支持的科技信贷项目对应的贷款企业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如中小微企业、未上市、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同时,支持的项目贷款须为非实物抵押贷款,包括信用贷款、保证贷款以及以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等为质押的贷款。
(三)引入创新积分制。在市级自主支持项目中,引入“创新积分制”评价体系。该体系通过量化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将评分与风险补偿额度正向挂钩(满分130分,单户风险补偿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引导信贷资源向创新能力强的企业倾斜。
(四)设定补偿标准。明确了风险补偿的条件和标准。省市联动支持项目,市级财政按本金损失的35%-40%补偿,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补偿。市级自主支持项目,对入库项目发生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市级财政按本金损失的50%补偿,以风险补偿额度为限。
(五)规范操作流程。详细规定了从确定受托管理机构、征集合作银行,到项目、入库、补偿申请、审批及资金拨付的全流程操作程序,并明确了省市联动项目和市级自主支持项目的不同办理路径。
(六)加强风险防控。建立了贷后管理、风险补偿业务动态调整、资金清算与不良贷款核销等机制,并对合作银行的内控管理、尽职免责、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进行了规定。
五、主要目标任务
《办法》的核心目标是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科技信贷风险分担机制,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主要目标任务如下:
(一)降低科技企业融资门槛。通过财政资金分担银行部分信贷风险,鼓励银行向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的科技型企业发放信用贷款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减少对传统抵押物的依赖,使更多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能够获得首贷或续贷支持。
(二)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滴灌。运用“创新积分制”等评价工具,将企业创新能力量化,引导银行将信贷资源投向技术含量高、成长潜力大的优质科技型企业,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三)优化科技金融生态环境。通过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科技、财政、金融监管等部门力量,推动银行设立科技金融专业团队、创新金融产品、落实尽职免责制度,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的生态。
六、常见问题解答(企业视角)
问题1: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纳入风险补偿支持范围?
申请入库的科技信贷项目对应的贷款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微型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获得贷款时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4.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无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5.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
此外,申请省市联动支持的企业,还需经“粤科企”评价指标评判结果为“重点支持”类。
问题2:贷款项目如何申请入库?
主要流程如下:
对于市级自主支持项目:
1.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政策独立开展贷款审批和发放。
2.企业向市级受托管理机构申请进行“创新积分制”评价认证,市级受托管理机构根据评价结果给予企业风险补偿上限额度并推送给合作银行。
3.合作银行将贷款项目信息报送市级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审核入库。
对于省市联动支持项目:
1.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政策独立开展贷款审批和发放。
2.合作银行在贷款发放协议签订后,将经“粤科企”评价为“重点支持”的企业贷款项目信息报送市级受托管理机构审核。
3.市级受托管理机构汇总贷款项目信息按季度向省级受托管理机构报送。
问题3:企业能获得多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额度是多少?
合作银行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自身政策独立开展贷款审批和发放。
省市联动支持项目:单笔贷款提款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单户企业在库贷款余额累计不超过3000万元。
市级自主支持项目:通过“创新积分制”评价,单户企业可获得的风险补偿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问题4:如果贷款发生不良,风险如何分担?
省市联动支持项目:企业获得贷款时成立时间≤2年或属于首贷户,市级财政按本金损失的35%补偿,省级财政按市级补偿额的50%配套补偿。企业获得贷款时成立时间>2年且非首贷户,市级财政按本金损失的40%补偿,省级财政按市级补偿额的30%配套补偿。
市级自主支持项目:对入库项目发生的不良贷款本金损失,市级财政按本金损失的50%补偿,以风险补偿额度为限。
问题5:申请风险补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项目库中的项目出现风险,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合作银行可申请风险补偿:
1.按照《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该贷款项目被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类贷款;
2.合作银行对该笔不良贷款依法采取诉讼、仲裁等措施进行追索,且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已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问题6:企业如何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
企业可关注韶关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合作银行名单及公告。具体业务咨询和“创新积分制”评价认证申请,可联系市级受托管理机构(由市科技局按程序确定后公布)或各合作银行的对公业务部门。市科技局将联合相关部门,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