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沧州市“人才飞地”暂行管理办法》,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拟认定为2023年沧州市“人才飞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依据《沧州市“人才飞地”暂行管理办法》,河北天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天津应天成科技有限公司”,拟认定为2023年沧州市“人才飞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4日。
对公示项目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1月4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反映,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