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发展事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监督电话:自治区商务厅:0771-2211625。
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资金(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加工贸易产业发展事项)拟支持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5日至9月11日,共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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