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生猪产能综合调控和农业生产救灾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市县2026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救灾支出方向),具体情况见附件。该资金收入列“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收到补助资金后,请你单位第一时间正式分解下达至同级有关部门或下级财政部门。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救灾支出方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市县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管理,严禁挤占、挪用资金,加强工作统筹,抓紧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请市级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绩效目标及时下达所辖县区,县级财政部门将本地区绩效目标及时分解至同级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26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救灾支出方向)及绩效指标分配表

2.2026年省级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业应急救灾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河北省财政厅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