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人才办、科技管理部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银产业园组织(人事)部门、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团队选拔培养办法》(银党办〔2022〕116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相关考核验收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对象
2023年度培养的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具体名单见附件1,2。
二、考核验收时间
2026年9月15日-12月31日。
三、考核验收内容
重点考核银川市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期内开展科技创新工作情况,主要主持完成或承担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研究成果、自主知识产权、奖励、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建立研发平台、推进产学研合作、培养科研人员及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工作的相关情况。
四、考核验收步骤
(一)开展培训。由市科技局组织考核验收对象开展培训,主要包括考核验收需要准备的各项资料、经费使用情况归集等相关内容。
(二)开展自评。各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根据组建期内完成的各项任务情况,梳理汇总培养成效。其中批复培养经费50万元的,需委托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资金审计报告。请填写《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考核验收自评报告》(附件3)、《银川市科技创新团队考核验收自评报告》(附件4)。并登录银川市科技项目管理系统(https://kjxmgl.ycykc.cn)考核评价模块填报,上传相关资料及印证材料。
(三)资料审核。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相关资料开展审核认定,重点审核考核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对于上传印证资料不在培养期内、与填报内容不相同等问题,退回企业修改完善。审核通过后上报至市科技局。
(四)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将会同市委人才工作局,遴选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参考培养对象个人自评、依托单位及属地管理部门评价结果,采取实地调研、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评议打分等方式,对2023年度培养的银川市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对象进行考核评价。
(五)考核认定。综合各项考核结果,认定最终考核评价结果,并提请相关会议研究审定。
五、相关要求
请各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培养期内各项工作,全面真实准确反映工作实绩,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培养期满的最终考核结果予以认定。对于考核优秀等次的,将推荐申报下年度自治区科技领军人才,组建科技创新团队。对于考核不通过的,将对相关培养经费使用情况开展审计认定,支出经费不合理不规范的,将责令退回。
附件:1.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验收名单
2.银川市科技创新团队验收名单
3.银川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考核验收自评报告
4.银川市科技创新团队考核验收自评报告
中共银川市委人才工作局 银川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