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规范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委托咨询评估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发改投资规〔2025〕1362号)、《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川办规〔2025〕5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起草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9日至10月9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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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投资咨询评估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