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文体旅游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广播电视作品创作水平,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内容高质量发展,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开展2027年广播电视重点选题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强化政治引领,锚定时代航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党的二十一大胜利召开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展现新时代新征程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开拓进取的
生动实践和精神风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审美趣向,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重大主题,以精品力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坚定文化自信,赓续历史文脉。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生动展现中华文明突出的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深入挖掘青海厚重的历史文化遗产和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聚焦“五个文化”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创新,用影像阐释青海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中的重要地位。积极响应国家广电总局“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和纪录片、动画片创新行动计划,推动各种类型、各种题材精品持续涌现,以守正创新的正气和锐气,赓续历史文脉、谱写当代华章。
(三)紧扣重大节点,凝聚奋进力量。围绕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100周年、香港回归祖国30周年、全面抗战爆发90周年、恢复高考50周年等重大历史时间节点,深入挖掘青海红色资源,聚焦“两弹一星”精神、长征精神、青藏铁路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青海印记,讲述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推动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倡导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作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引导人民不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四)扎根人民生活,书写奋斗史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植根人民实践,紧跟时代潮流。用现实主义精神和浪漫主义情怀关照现实生活,顺应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关切,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聚焦乡村振兴一线、基层社会治理、民生改善实践,讲好中国人追梦、筑梦、圆梦的故事。积极响应国家广电总局“人间烟火”创作方向,让人民作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书写生生不息的人民史诗。鼓励运用年轻化、青春化的艺术语言和表达方式,贴近青年群体需求,创作富有时代气息的优秀作品。
(五)深化创新融合,赋能精品创作。在理念、内容、形式、技术上积极创新,勇于革新题材、体裁、形式、手段,大力提升创意水平,积极拓展艺术表达疆域。深入落实广电媒体系统性变革要求,推动内容一体化生产和全媒体传播,实现大屏小屏联动、长短视频协同,增强传播效果。积极拥抱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探索AI在创意策划、剧本辅助、后期制作等环节的创新应用,以新技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降低创作门槛、丰富内容形态。
(六)聚焦青海实践,讲好高原故事。围绕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和产业“四地”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持续实施青海广电视听内容创新和传播工程。聚焦清洁能源、生态农牧业、生态旅游等绿色低碳发展成效,展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青海实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讲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青海故事。深化“广电+文旅”“广电+体育”“广电+教育”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思想+艺术+技术”优势,擦亮“山宗水源、大美青海”鲜明文化标识。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运用国际化叙事语言,向世界展示青海独特的自然生态之美、人文和谐之美与发展奋进之美。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项目征集。
面向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影视制作机构,征集广播电视重点选题。申报机构应在2027年1月31日之前,根据填报要求说明,完整填写所需信息,向省广电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项目评议。
省广电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符合要求的作品,列为“2027年广播电视重点选题”扶持项目,并在省广电局官网(http://gdj.qinghai.gov.cn)公示。
(三)项目扶持。
作品入选后,按流程发放扶持资金,同时作为重点项目推荐给国家广电总局相关项目库,并给予全流程跟踪推进和专项指导。
三、申报材料
(一)上报材料:
选题策划案、《2027年广播电视重点选题征集申报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和相关版权资料。
(二)材料要求:
1.申报选题策划案应具有完整的架构(选题意义、选题方向、团队简介、拟拍选题内容、制作周期和预算等),策划案过于简略的选题或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缺少必要内容,不能参评,参评报送材料等来件一律不退。
2.申报选题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选题,评委会将按相关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版权要求:
申报选题应为未转让版权的作品,申报单位须拥有无可争议的版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版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与《申报登记表》一同寄送)。如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四)报送要求:
1.选题策划案纸质版盖章件(一式三份)、“申报登记表”纸质版盖章件(一式四份)和相关版权资料(一式一份)须通过邮局投寄,以EMS形式寄送(邮件上注明“2027年广播电视重点选题征集”字样),材料邮寄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48号青海省广播电视局宣传处(电视剧处),邮编:810000。
2.选题策划案word电子版和“申报登记表”word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报送邮箱qhgdjxgc@163.com,邮件命名为:2027年选题征集+作品名+申报单位。
四、工作要求
青海广播电视台,各市(州)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影视节目制作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快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广泛征集、精心推荐、积极申报,为本次征集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和支持。
联系人:省广电局宣传处(电视剧处) 程浩
联系电话:0971-6329091
附件:2027年广播电视重点选题征集申报登记表
青海省广播电视局
2026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