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的系列工作部署,持续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编制了《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wy1633268@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二、信函可寄送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0632-3076977,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699号,邮编:277800,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公示期为9月11日至10月10日,为期30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

附件:1.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

2.关于《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11日

枣庄市

“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

(征求意见稿)

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二、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

(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二)优化区域发展战略空间分布

(三)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

三、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

(一)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二)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

(三)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保障能力

(四)增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

四、强化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开发

(一)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提升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水平

五、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一)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三)全面推进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

(四)拓展“两山”转化路径

六、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

(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二)稳步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

(三)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

(四)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

七、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一)完善组织保障

(二)加强规划衔接

(三)强化监督反馈

(四)开展社会监督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助力推进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的建设,依据《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和《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枣庄市实际,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五五”时期做好枣庄市自然资源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6—2030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十五五”时期,全市自然资源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提高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能力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夯实资源安全保障基础,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自然资源治理效能,精准履责、科学担责、奉献尽责,持续推进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提升自然资源保障服务水平。

到2030年,自然资源安全、高效、永续利用的基础更加坚实稳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更趋完善,要素配置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林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全面巩固;自然资源融合管理模式更加高效顺畅。

(二)基本原则——国土空间格局更优化。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城市化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三大空间布局持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更加完善,严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配置,塑造功能互补、集约高效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资源安全保障更可靠。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构建数量稳定、质量提升、生态优化、彰显枣庄地域特点的“三位一体”耕地保护利用格局,保障能源资源安全,强化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全面提升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控与应急处置能力,筑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

——资源利用效率更高效。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管理,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推动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持续稳步下降。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有效提升矿产资源“三率”水平,发展绿色矿山和循环矿业经济,形成节约集约、循环高效、绿色低碳的资源利用新模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源支撑,打造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开发的枣庄样板。

——生态保护系统更完善。持续推进和完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总量保持稳定,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与服务功能,建设山清水秀、生态安全的美丽枣庄。

——治理支撑体系更健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率先建成自然资源智慧管理体系,全面开创现代化自然资源治理新格局。

“十五五”时期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主要指标
类型指标2025年2030年属性
生态保护类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平方千米)381.00≥381.00约束性
森林覆盖率(%)15.05完成上级下达任务约束性
资源利用类耕地保有量(万亩)303.85≥303.85约束性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万亩)268.2268.2约束性
绿色矿山建成率(%)≥90大、中型分别达到90、80预期性
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完成上级下达任务预期性
森林火灾受害率(‰)0.5≤0.5约束性

(三)发展目标国土空间格局更加优化。深度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产区、生态功能区三大空间协同发展。持续完善“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全域覆盖、上下衔接的规划实施传导机制。筑牢“一主、一强、两极、多点”市域发展格局,加快形成“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突出“运河明珠·匠心枣庄”城乡特色风貌,以城乡建设空间为主体形态,推动城市高品质建设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

资源安全保障更加稳固。构建具有枣庄特色的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格局,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统筹推进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质量。深化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增强优势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供能力。强化自然资源灾害风险防控,筑牢自然资源安全底线,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枣庄。

资源利用效率更加高效。实施自然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快乡村振兴示范镇、特色镇建设,严格控制国土开发强度,大幅提升建设用地地均产出,力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入全省前列。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增强矿产资源统筹保障能力。全面推进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以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全面完成“多彩森林枣庄”建设目标,系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河湖水系治理、林业生态提质、城市景观提升、乡村田园整治等工程,加快构建“山青、水秀、林茂、岸绿、田沃、湖美、城靓”的大生态格局。健全源头管控、系统治理、多元投入的生态修复机制,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管理,筑牢鲁南生态安全屏障。

治理支撑体系更加健全。聚焦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全面建成市、区(市)两级衔接联动的规划基础平台、各部门和各区(市)协调推进工作的空间信息共享平台。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推动自然资源治理理念、方式和能力现代化,以高水平治理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优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持续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助力高品质城乡空间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保障重大基础设施落地,加快枣庄市现代化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力。

(一)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引导各区(市)发挥比较优势、错位发展,巩固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在山东省主体功能分区中,峄城区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台儿庄区、山亭区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市中区、薛城区、滕州市为国家级城市化地区。在落实山东省主体功能分区基础上,将全市各乡镇(街道)划分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主体功能分区。

明确主体功能分区指引。全市农产品主产区主要位于滕西平原、枣南平原等地区,涉及13个镇,是保障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的重要区域,重点发展现代农业,提升设施农业发展质量,支撑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位于市域范围内主要山体、水域等重要生态系统及生态斑块所在地区,涉及11个镇,区域内探索实施产业负面清单制度,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为主,鼓励发展特色产业,加快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促进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城市化地区主要位于各城区现状建成区和规划扩展区域以及市域重要产业区,涉及41个乡镇(街道),是全市人口和经济密集区,也是辐射带动市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点区域。区域内重点监测建设用地产出效益、人居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指标。

实施重点区域名录管理。对能源资源、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特别振兴区等重点区域实施特殊管理。建立自然保护地名录,实行严格保护,维护生态安全;配合上级部门建设煤、铁能源资源基地,支持开展深部及周边资源勘查,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水平;建立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落实国家和省推动枣庄市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优化区域发展战略空间分布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聚焦枣庄东北部沂蒙山系、西部南部微山湖—大运河的山水资源本底特色,以蟠龙河、新薛河、韩庄运河等多条生态廊道为骨架,联系以凤凰绿道片区为核心的鲁南生态绿心,串联滕西平原、枣南水乡、低山丘陵三大农业片区,促进平原片、山地片、谷地片、水乡片空间互动,锚固市域农业生态总体格局。“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发挥主城区和滕州市的区域引领作用,聚力形成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空间载体,协同台儿庄区和山亭区,依托京沪科技创新轴、临枣菏发展轴、京杭运河发展轴,带动各类产业园区、示范镇、重点镇、特色小镇及优势产业集聚区发展,构建全域多中心网络化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枣庄向高水平均衡组团城市转变。

划定市域规划分区。统筹建设空间和山水林田湖等非建设空间,遵循主导功能用途原则,将市域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和乡村发展区等五类规划分区。生态保护区主要分布于北部莲青山及岩马水库、东部抱犊崮—熊耳山、高山山脉以及南部韩庄运河等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生态控制区主要分布于抱犊崮及石榴园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于滕西平原、枣南平原以及沿韩庄运河耕地集中连片分布的地区。城镇发展区主要分布于薛城、市中、峄城、台儿庄、山亭、滕州城区及各镇驻地城镇集中建设和规划扩展区域。乡村发展区主要分布在市域乡村地区农田保护区外,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需要的地区。市域规划分区是建设项目准入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保护修复利用活动则依据详细规划和相关法规标准进行具体用途管制。详细规划与专项规划须服从市域规划分区的空间管控意图。

(三)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强国土空间协同治理,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健全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准入制度。持续优化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管理,提升用地用林用草用矿联动审批效率。统筹协调各行业空间需求与管控要求,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积极引导重大项目科学选址选线。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选择有条件的区(市)开展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试点,深入推进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整合优化。持续深化“多证合一”改革,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项目,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探索构建规划选址、用地审批、建设准入(空间许可)的制度体系。

持续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健全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深入开展既有控制性详细规划评估,分层编制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推动城镇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按需编制。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稳妥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加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统筹,推进耕林园草湿空间专项规划等特定领域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实施。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落实“定期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规划底线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的动态监测和及时预警。建立健全灵活响应的详细规划动态管理制度,探索简化详细规划修改审批程序。建立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机制,保障国、省重大政策、改革和项目落地实施。加强建设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信息备案,强化用途管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立足枣庄市资源禀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增强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更好发挥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要素作用,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自然资源安全保障根基。

(一)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协同,优化治理体系,提升耕地资源价值,加快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加强耕地保护管理。做好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压紧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等要求,积极同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对接,做好市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以国家和省提供遥感监测和信息化技术为支撑,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与粮食安全底线,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兼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统筹原址整改与异地补划,实现耕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布局优化。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科学确定设施农业用地规模标准,规范开展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优化设施农业用地选址和布局,加强设施农业监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提升农业现代化。

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根据自然资源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配套实施细则,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工作,落实动态调整机制,足额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并定期更新,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调整打下坚实基础。按照管理权限做好重大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论证和调整补划,确保全市26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推动耕地占补平衡改革落地落实。加强规划引领,统筹确定补充耕地入库规模,发挥规划统筹作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目标,依托耕林园草湿空间专项规划落实,合理布局补充耕地空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推动按规划规范实施补充耕地。落实国家、省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部署,强化耕地总量管控和“以补定占”管理,严格占补平衡量质并重管理,守牢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专栏3-1 耕地保护重点任务1.补充耕地入库。推进补充耕地纳入储备库形成补充耕地指标。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稳妥有序推进2020年以来新增稳定利用耕地验收入库,保障各级各类建设项目用地需求。2.优化耕地林地布局。各区(市)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优质耕地恢复补充、科学绿化等措施,推动有条件地区耕地下山下坡、果树苗木上山上坡及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布局有优化。

坚持严格制度守底线,进一步筑牢维护资源安全屏障。坚决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联合有关部门与各区(市)党委、政府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目标责任书,压紧压实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稳妥有序推动耕地恢复整改,确保全市耕地总量整体稳定。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强化日常执法巡查,以“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肃查处整治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自然保护地和非法采矿等行为

(二)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扎实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健全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稳定主要矿产资源供给。

强化矿产资源勘查。聚焦煤、铁等战略性矿产,深入推进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加大勘查投入,开展调查评价,圈定找矿靶区和矿产地,引导和服务商业性矿产勘查,推动战略性矿产增储上产。

发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勘查作用。坚持地质工作公益服务原则,做好辖区内1:5万图幅矿产地质调查等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内地质勘查项目日常监管,确保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落到实处。

(三)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保障能力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把维护地理信息安全贯穿基础测绘工作始终。正确处理数据应用与安全的关系,增强保密意识,健全长效的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机制。严格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涉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审批管理涉密基础测绘成果,丰富涉密地理信息数据保密手段,强化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规范使用监管。创新开展测绘法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公民依法测绘、依法用图的意识。

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政务服务,加强行业监管。做好地理信息数据分级分类,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开放,提升地理信息资源利用价值。优化涉密成果申请、地图审核在内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持续推行测绘地理信息类许可事项“全程网办”。服务全市测绘企业发展,鼓励测绘地理信息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融合创新,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强化测绘资质巡查、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地图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

加强现代测绘基准运维,强化保障支撑。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CGCS2000(2025)坐标系等新基准的启用与推广应用准备。优化全市现代测绘基准,开展常态化测量标志维护管理工作,落实市、区(市)、镇三级管护责任,确保所有测量标志安全有效。创新测量标志管理新模式,实现全市测量标志的高效动态监管。深化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在人防、农业、基建、交通、物流、旅游等领域的应用。

丰富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提升供给能力。建立实景三维数据获取、提供、更新、管理制度,发挥实景三维枣庄作为时空基底的基础性、通用性作用。持续拓展实景三维枣庄应用,不断深挖三维数据应用场景,探索在政府决策、防灾减灾、生态环境保护、城市治理领域的应用。

建立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定期组织编制更新枣庄市地图及政务工作用图,提升地图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公共地图服务水平。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山东),及时发布编制的标准地图和专题地图,更新平台数据,扩大基础地理信息开放力度,不断提升在线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

专栏3-2 基础测绘重点工程1.现代测绘基准体系管护。做好CGCS2000坐标系推广应用,常态化开展全市测量标志巡查维护,推进测量标志智慧化管理,强化北斗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网应用服务,筑牢高精度空间定位根基。2.综合感知体系建设。推进省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中心枣庄市级节点应用,强化高分辨率遥感影像获取;统筹构建低空遥感网,实现重点区域高分辨率影像按需快速获取,提升“天空地”一体化动态监测能力。3.实景三维枣庄建设与应用。持续做好实景三维枣庄建设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实景三维的时空基底作用。4.省市县一体化更新。落实省级协同更新要求,配合开展本底数据库融合、变化区域提取与动态更新;完成城市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年度更新与倾斜三维模型制作;严格执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质量控制标准,按时汇交更新成果。5.“一张图”地理底图建设。持续推进全市“一张图”地理底图建设,健全完善常态化更新机制,制作全市统一、联动更新、三维立体、时空连续的全域地理底图数据集,夯实空间数据底座。6.测绘地理信息赋能保障。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要素在国土空间规划监管、生态保护修复、城市建设、低空经济等工作中的赋能保障,拓展应用场景,提升支撑效能。7.地理信息安全与公共服务。强化行业监管,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守住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丰富公共地图供给,编制标准地图和专题文化地图;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做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应急测绘保障和测量标志监管等工作。

(四)增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坚持“监测先行、预防为主、精准治理”,健全多维度自然灾害综合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风险防范与应急处置效能。开展自然灾害调查、监督、治理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预警、监测、防治,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各区(市)人民政府切实扛牢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一是推进双控防治体系建设。深化“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重点加强城镇开发边界、重大工程区的风险识别。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一张图”应用,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风险区数据一体化管理,及时更新信息数据,筑牢前置防线。二是加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严格落实汛期地质灾害“三查”机制,强化巡查监测、值班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提升信息报送时效和质量。三是健全基层防灾韧性网络。充分利用“人防+技防”手段,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推行“专业队伍+群测群防员+网格员”模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演练,不断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业务水平,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能力。四是提升气象风险预警能力。加强部门会商,加密实时雨量信息共享,严格预警发布响应流程,实现预警信息精准传递和快速响应。

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一是实施森林防火语音智能卡口建设。森林防火语音智能卡口是结合视频监控、语音播报、防火宣传的智能防火监测系统,主要用于森林入口、重点防火区域自动记录进山车辆和人员信息并自动播报语音防火提醒,能够有效提升林区“人防+技防”的能力,减少人为火灾风险,并实现火情“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二是落实落细森林防火工作职责。扎实做好防火巡护、火源管理、日常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织密扎牢森林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区(市)、镇街、山村、护林员四级网格化管理台账,明确各级管护区域。加强护林员管理,确保护林员在岗在位,对管护区域加强巡护,加密巡护频次,切实履行护林防火责任,守护森林资源安全。三是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扩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建立全方位、社会化的森林防火宣传格局,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切实发挥预防火灾的作用。四是加大防火物资储备能力。优化储备品种,重点储备基层需求量较大、使用效果较好、科技含量较高的防火物资,逐步提升防火物资保障效能。

增强林业有害生物防范处置能力。加强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预计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作业面积500余万亩次。结合智慧林业建设探索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数字化监测,严控主要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传播与扩散,全市到2030年,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0.5%以下,保障森林资源及生态安全。

四、强化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开发坚持节约优先战略,创新集约发展理念,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对低效利用的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土地综合整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

(一)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坚定不移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开源与节流并举”,严格把控土地供给,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推动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由抓增量向盘存量转变、数量计划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转变,全力服务枣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按照《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的要求,根据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和实际建设内容,科学分析测算用地规模,对超标准和无标准的项目用地实行节地评价制度。对用地面积10亩以下的一般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对用地面积1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严格把关、防止虚报投资强度圈占土地,对用地面积300亩以上的工业项目原则上应根据建设进度,分期批地供地,防止批多建少、低效利用和闲置土地。

持续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完善“标准地”出让制度,建立项目审批“承诺制”,确保“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根据实践经验,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其他重点区域工业用地持续实行“标准地”出让,积极探索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

完善土地开发模式。统筹兼顾政府、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等各方利益,完善政府收储改造模式,鼓励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坚持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收购相邻地块,实施集中连片开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再开发。

创新产业用地供给方式。全面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实行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分类保障项目用地。新增用地指标用于重点保障工业项目建设。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完善项目准入机制,引导新上工业项目集群发展,鼓励园区外企业进入开发区发展。鼓励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灵活确定用地方式。

加强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结合“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一张图”,及时完成新增闲置土地调查认定,明确处置标准和完成时限,定期督导检查处置情况,确保按照省厅要求的时限和标准,完成闲置土地整改销号任务。健全“增存挂钩”机制,激发盘活动力,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争土地供地率总体水平达到70%以上。完善新增建设项目用地部门联合审批、监管机制,建立评价考核、信用约束、财税金融、差别化税费等制度措施。

积极推行节地型更新改造。在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条件的基础上,适度提高城镇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合理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鼓励“零增地”技改和新上项目,在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通过加层改造、空闲场地建设等方式增加建筑容积率,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为目标,与村镇建设规划充分衔接,对农村地区散乱、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改造,保障农村发展用地,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设施农业用地需求调查摸底,优化设施农业用地布局,确定设施农业用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合理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时序。本着“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枣庄市城市空间拓展、产业体系构建、环境质量提升、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等方面入手,统筹空间布局、产业布局、环境整治等要求,分类安排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秩序。

推行林地墓地复合利用试点改革。以生态优先为原则,科学规划林地与墓地空间布局,在不改变林地用途、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古树名木和国有林场范围,选择适宜的林地开展林墓复合利用的试点。通过林地墓地复合利用,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

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区域为重点,以镇街为基本实施单元,实施全要素土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和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因地制宜,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探索“土地整治+”创新模式,统筹各类涉农项目和社会资金,实现“土地功能腾挪、城乡面貌更新、群众居住环境改善”有机结合的“1+N”综合效应。

(二)提升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水平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绿色转型,以结构优化、高效利用、绿色勘查开发为引领,配套政策为保障,智能化技术为支持,巩固滕州市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果,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开发建设,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格局。

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合理优化矿山规模结构,鼓励有实力的大型骨干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整合等方式,对现有矿山企业进行整合重组,着力打造开采规范、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集约高效的大型矿山企业。优化砂石类矿产开发布局,根据供需形势,合理投放采矿权。“十五五”时期,有序投放矿业权。限定新建矿山准入门槛。分项落实省级规划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明确新建矿山准入条件,制定新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到2030年,全市固体矿产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90%。

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聚焦矿产资源勘查、采选、综合利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年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科学划定地区和企业开发利用水平档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整体提升。严格执行重要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稳步提升共伴生矿产、废石、尾矿等综合利用水平。鼓励采用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技术,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支持矿山尾矿尾渣、废石、石粉、泥粉及露天矿山剥离物等研发新型建筑材料,鼓励建设无尾无废矿山。到2030年,持证矿山“三率”指标达标率不低于95%。

推进绿色勘查与绿色矿山建设。不断提升绿色勘查水平,大力推动和规范绿色勘查,组织绿色勘查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强化勘查项目全过程、各环节的绿色勘查管理和检查。全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新建矿山全部按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加快生产矿山升级改造,积极开展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设;已建成的国家级、省级绿色矿山在保持现状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各项指标,巩固滕州市国家级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区绿色矿山质量提升和长效管护;鼓励矿山企业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工艺装备升级改造,加快信息化技术的融合,推动矿山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资源开发利用与生产管理效率。“十五五”期间,全市绿色矿业格局不断完善,大、中型生产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分别达到90%、80%。

五、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空间优化为目标导向,重视规划引领,建设系统化的生态治理体系,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资源整体保护,实现绿水青山增值转化,塑造美丽枣庄的“绿色基底”。

(一)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实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新型自然保护地体系,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

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督导各区(市)对拟保留的自然保护地进行勘界立标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矢量数据库,最终形成相关各方认可、准确清晰的边界,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确保自然保护地执法监督有据可依。

加强自然保护地分区建设管理。实施核心保护区与一般控制区分区管控,加强人为活动监管。增强管理和技术人员配备,建立健全高效管理机制。

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能力提升。完成自然公园整合优化,加强生态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山东蟠龙河国家级湿地公园、山东九龙湾国家级湿地公园等主城区类公园的合理开发利用,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基础上,盘活湿地生态资源;保持山东滨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等郊野生态类公园生态格局,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二)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系统治理废弃矿山与采煤塌陷地,全面提升生态系统质量。通过开展重要生态修复项目,以改善本区域生态环境为目标,科学制定修复计划,精准修复,按照减存量、控增量的原则,久久为功,持续推进,提升枣庄的生态价值,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加强湿地资源保护修复。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山东省相关部门名录落实重要湿地保护要求,保护好山东蟠龙河国家湿地公园、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地形地貌修复、湿地植被重建等措施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加强湿地用途管制,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一般湿地,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

扎实开展废弃矿山和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针对矿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和土地损毁等问题,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遵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建则建的原则,创新治理理念,加快推进破损山体环境治理和修复工程,采取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景观再现、生物多样性重组等措施,恢复和提升矿区生态功能,提升自然生态功能,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以滕州市为重点,按照常规治理、边采边治、产业治理、生态修复、注浆治理等模式,综合采煤塌陷区深度、周围环境和地表、地理等实际,探索植树种草、建设水库与人工湿地等方式,推进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恢复改善塌陷地生态环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减少水土流失、降低矿山环境破坏对周边区域性生态安全影响。

专栏5-1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任务1.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涉及滕州市、薛城区、峄城区,以滕州市为重点。规划实施完成西岗镇南王庄、柴里片区采煤塌陷地治理项目等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2.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涉及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峄城区、山亭区和台儿庄区。规划实施鲁南胶东低山丘陵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枣庄市)等;到2030年,全市累计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1200公顷。3.国土绿化提升工程。包括荒山绿化彩化、森林可持续经营、生态廊道建设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程,筑牢绿色生态根基,强化自然生态修复和改善。4.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工程。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开展勘界定标,完善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制度。5.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规划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保护调查监测和疫源疫病防控。

提质国土绿化推进全域生态修复。科学开展国土绿化,扎实推进“多彩森林枣庄”建设,实施山体绿化彩化、乡村绿化美化、生态廊道提质等工程,以高品质生态支撑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构建全域生态修复网络,针对城乡周边生态脆弱山体,采用“近自然修复+乡土树种混交”模式,优先选择侧柏、黄栌等耐旱适生树种,同步实施坡面治理与保水工程;在矿区复绿区域,创新“客土喷播+微生物改良”技术,分阶段推进矸石山植被重建与塌陷地生态重塑。

(三)全面推进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系统治理,多措并举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资源保护,全面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管理,坚决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持续性,以坚实的生态基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生态动能,实现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林地分级管控,规范林地使用审批,引导项目节约集约用地;强化公益林管护,严控林地非农转化,严禁擅自变更公益林属性、范围和保护等级,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推深做实林长制,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升林长制治理效能。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推进采伐“放管服”改革,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差别化管控,从严管控公益林采伐,提升公益林质量与生态功能。依托国土“三调”成果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完善森林资源“一张图”及公益林数据库。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重点紧盯生态关键区域和违法领域,对违法案件台账化管理、限期整改,强化执法监管,落实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

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大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修复,完善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建设。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摸清我市陆生野生动物数量、种类、分布,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保护意识。

(四)拓展“两山”转化路径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市场多元投入机制,提升自然资源碳汇能力,全面构建绿水青山持续增值、富民惠民的长效机制。

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实物量与价值量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科学量化“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林草碳汇、特色生态种养、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化项目,拓展价值实现渠道。创新市场化生态补偿模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保护并共享收益,将生态资源切实转化为富民资产。

健全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机制。探索市场化融资机制,用好绿色金融工具,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国有政策性银行开发“生态修复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生态修复保险产品。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程总承包和环境导向开发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对社会资本投入项目,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分配比例与权责边界,设定清晰的收益分配比例,保障社会资本权益及合理收益。

巩固提升自然资源碳汇能力。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加快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全面助力碳达峰目标实现。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与地面监测站点资源,健全一体化的碳汇监测网络体系,开展碳汇本底调查,逐步实现碳汇监测成果数据智能分析和动态可视化。创新开发碳汇预期收益权质押、碳汇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生态系统碳汇交易和价值实现模式,推动自然资源碳汇从“隐性生态资源”向“显性生态资产”转变。

六、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以履行好“两统一”职责为统领,加快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健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和制度执行,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支撑体系,全面提升枣庄市自然资源治理现代化水平和治理效能。

(一)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开展河流湖泊水库、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完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将“国土、水、森林、草原、湿地”等作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林草湿地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实施全天候遥感监测,调整监测内容与指标,建立功能完善的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变更调查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配合省厅加强全天候立体化监测网、健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现基于大数据可视化技术,提供直观、便捷、高性能、可交互的自然资源信息服务。

开展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建立健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运行机制,加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适时开展河流湖泊水库、矿产资源、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明确各类自然资源的自然状况和权属状况。建设枣庄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数据库,实现自然资源登记成果的统一管理和共享应用。

优化不动产登记工作。优化提升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水平,深化“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就近办”,让“跑一次”为上限、“不用跑”为常态,打造手续最简、环节最少、效率最高的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十五五”期间,一网通办率达到80%以上,窗口延伸至乡镇率10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登记全覆盖。结合2028年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分类处置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完成配合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林权不动产登记。

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加快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健全矿业权市场竞争机制,全面推行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加强矿业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破损山体修复治理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以政府为主导吸引企业、社会等方面的合力,引导培育破损山体和采煤塌陷地潜在资源价值和复垦土地商品价值,形成运行有效的产权交易市场。

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及负债表编制工作。通过融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水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估价、土地市场监测监管等成果,查清资产实物量,核算价值量,摸清全市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6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底数。结合地籍调查、确权登记等进展,逐步理清使用权状况。在自然资源底图基础上,初步形成包含实物量图层、价值量图层、产权图层等共同构成的资产“一张图”。在清查工作基础上,从实物量、价值量以及变动情况等方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编报工作的组织方式和协调机制,制定数据核查方法,研究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和方式,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全面反映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为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提供基础信息和决策支撑。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集体经济发展新机制。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体系,盘活农村资源、资产,引导农村要素有序流动,巩固、深化和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落实产业用地政策,实行差别化的供地方式和定价机制,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完善土地利用监管评价机制。建立工业用地绩效调查评估制度并实施年度更新,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共用。加强企业用地信用监管,细化企业用地监管内容与监管方式,完善合同约束管理和用地退出机制,对重点项目实行“亮屏”和媒体定期双公开考核,优化用地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低效用地盘活利用制度,指导各区(市)扎实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挖潜。

(二)稳步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对接省级部署,配合做好数据、平台、场景等建设工作,逐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水平。

配合完善“一张图”基础支撑。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配合完成政务外网连通,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外网连通到工作桌面。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做好本级云网安全保障。规范云网资源使用管理,落实“一张图”运行管理制度,明确市、区(市)两级工作职责。

稳步推进“一张图”数据建设。配合省厅开展市级数据库子节点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实现省市数据互联互通、实时联动。按照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要求,完成工作责任边界内数据更新。配合省厅持续做好管理数据清洗治理,落实数据质量检查与动态更新机制,推动实现核心数据“图谱关联”“一码贯通”。

有序对接“一张图”统一门户。依托省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按要求做好市本级分节点建设与运维。配合省厅推进“后土”大模型部级试点项目、感知中心省级试点项目相关工作。参与调查监测与基础地理实体数据省市县一体化更新协同试点,按要求完成承担的任务。

结合实际探索“一张图”应用场景。立足枣庄市自然资源管理实际,在省厅统一框架下,稳妥推进“一张图”在国土空间规划、保护修复、行政审批、灾害防治、督察执法、林草生态感知等方面的应用。配合省厅开展低空遥感网建设,探索无人机站点市县统筹和共建共享。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逐步提升“一站式”办事服务和“一件事”业务协同水平。

(三)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围绕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化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体系,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强化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构建创新平台体系。建设人工智能研发服务平台和应用创新平台,健全科技创新市场导向制度。搭建协同创新科创平台和高层次人才沟通平台,推进业务一体化构建平台建设,建设覆盖全市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自然资源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健全市场导向的科研立项机制。创新科研项目分类实施机制,完善科技评价机制,健全市场激励创新机制,完善人才引进、奖励机制。深化科技成果权益管理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推进自然资源一体化应用中心建设。开展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耕地整治智慧管理系统建设、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应用建设,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提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科技水平。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监管能力。建设耕地保护遥感监测应用系统,统筹耕地保护全业务。

(四)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为核心,统筹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协同共进,严守公平正义底线,提升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效能,全面推动自然资源工作法治化建设。

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监管执法向事前预防、立案查处转变,向求真求实、严格执法转变,向日常化监管、经常性整改转变,向全链条、各环节齐抓共管转变。强化“零容忍”的态度和措施,坚决遏制违建别墅、大棚房、挖湖造景等突破底线红线问题。加强案件查处力度,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采矿行为。

保持日常执法高压态势。聚焦破坏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措施,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加大违法占地建设问题督导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区(市)政府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整改违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管,维护好辖区土地管理秩序。

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执法监管。严格落实《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无证开采、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项目之名违法采挖砂石等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结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日常巡查等,加强矿山动态监管,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以严密法治监管守住矿产资源安全底线,推动矿产资源规范、绿色、有序开发。

七、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抓好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十五五”规划落实,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担当作为,强化制度落实和载体创新,全面提升新形势下组织保障水平,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形成共同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的良好格局。

(一)完善组织保障建立规划落实工作协调督导机制。切实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规划提出的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开展进行审议决策,确保规划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切实履行法定程序。将各项任务和规划思路纳入法治化轨道,重点把握各个部门程序接口的责任要素,防止责任与法定程序的链条脱节,保障规划在编制、执行过程中全面实现其实体、程序权利。

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建立相关部门的定期沟通与协调机制,探索建立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统筹推进本规划的落实。

(二)加强规划衔接做好规划统筹协同。衔接协调各级各类规划体系,重点对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投资计划、目标任务、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政策措施等内容,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相衔接,形成发展合力。

加强部门联动机制。构建市、区(市)两级衔接联动的规划基础平台、各部门和各区(市)协调推进工作的空间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部门和属地在公共财政投入、用地审批、重大项目推进与空间布局在建设时序上的相互协调,合理确定重点任务的年度安排和行动计划,实现市、区(市)协调、部门联动、同步高效。

(三)强化监督反馈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大监督力度,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布实施进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推进责任制落实。建立自然资源规划保护与开发“十五五”规划管理责任制,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区(市)的考核体系,探索实行规划实施考核结果与被考核主体绩效相挂钩模式。提高项目实施反馈程度与有效产出。

开展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科学制定年度计划,分解落实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建立完善规划评估考核机制,分解落实重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及时掌握规划执行情况,督促规划落实。建立规划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并完善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跟踪监测评价制度,根据规划实施的具体进展和实际效果,对规划修改调整情况严格管控、严谨论证、慎重执行,保证规划权威性和连续性。

(四)开展社会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全社会对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青少年,抓好规划宣传,推动社会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建立正确的自然资源观,提高遵守和执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意识。

鼓励公众参与。积极发动、组织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工作,形成规划编制的广泛群众基础,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涉及群众利益的规划、决策和项目,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及时公布规划编制重点内容,扩大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枣庄市“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近期向公众征求意见,现将本草案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助力推进资源型城市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引领市的建设,依据《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深度对接《山东省“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结合枣庄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决策依据和起草过程

《枣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健全以全市发展规划为统领、空间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和区(市)发展规划为支撑,定位准确、边界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学习研究《纲要》精神,结合我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实际,对照有关部署要求,征求各区县、市直部门意见,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征求意见稿)》主要从总体要求、五大领域内容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内容。

(一)总体要求。指出了《规划(征求意见稿)》编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强化资源安全保障,提升资源利用与治理水平,助力全市“强工兴产、转型发展”。遵循国土空间格局更优化、资源安全保障更可靠、资源利用效率更高效、生态保护系统更完善、治理支撑体系更健全五项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二)“五大领域”重点任务。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从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战略空间分布、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三个方面,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细化市县乡三级主体功能分区,明确差异化管控指引,实施重点区域名录管理;构建“山水对望、多廊通绿心,中心引领、组团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划定五类市域规划分区,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结构;健全国土空间准入制度、完善规划体系、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提升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水平,支撑全市重大基础设施落地和城乡高质量发展。二是提升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从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支撑保障能力、增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四个方面,立足枣庄资源禀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管护,推进耕地占补平衡改革;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行动,强化战略性矿产勘查与公益性地质工作;筑牢地理信息安全防线,优化测绘行业监管,完善测绘基准,建设实景三维枣庄,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健全地质灾害防控体系,强化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夯实全市高质量发展自然资源安全保障根基。三是强化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开发。从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升矿产资源绿色发展水平两个方面,坚持节约优先战略,树立集约发展理念,构建绿色低碳、集约高效的自然资源利用方式;严格管控建设用地规模,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创新土地开发及产业用地供给模式,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实施城镇节地更新改造,盘活农村闲散土地,有序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开展林墓复合利用试点,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优化矿山开发结构,提高新建矿山准入门槛,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落实矿产资源“三率”指标,推进绿色勘查与绿色矿山建设,巩固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成效,推动矿山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是增强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从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全面推进森林湿地等重点生态资源保护、拓展“两山”转化路径四个方面,坚持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实施分区管控,提升保护管理能力;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实施废弃矿山、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推进全域生态修复;强化森林资源管护,落实林长制,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健全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模式,提升自然资源碳汇能力,塑造美丽枣庄绿色基底。五是健全自然资源治理支撑体系。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稳步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推进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强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四个方面,以履行“两统一”职责为统领,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统一确权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健全矿业权管理、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核算、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及用地评价监管制度;落实“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建强用好自然资源“一张图”,拓展数字化应用场景;搭建科创平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业务智慧系统建设;推进自然资源督察执法,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强化土地、矿产领域监管,推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规划实施保障。明确了完善组织保障,加强规划衔接,强化监督反馈,开展社会监督等相关保障措施,确保规划“能落地、用得好、可持续”。

四、规划解读部门及咨询方式

规划解读机关: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咨询电话:17685823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