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粮食产后服务和粮油加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加工发〔2026〕484号)要求,经旗县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主体申报,盟市农牧部门审核推荐,自治区评审答辩等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粮食产后服务和粮油加工项目拟支持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至2026年9月18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牧厅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监督电话:0471—6652281
附件:2026年粮食产后服务和粮油加工拟支持项目情况表
附件.doc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6年9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