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文旅新业态是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叠加数字技术创新、跨界联动形成的新产业、新模式和新消费场景,是当前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新增长点,促进文旅消费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发展文旅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结合浙江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及“4+1”重要要求,全面落实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升级的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出游需求为目标,聚焦存量盘活、增量拓展和机制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大众喜闻乐见、可感可体验的文旅新业态,助力构建全龄友好、近悦远来、多元融合的文旅消费新格局,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传统业态转型升级

1.推动传统景区转型提质。引导传统景区从单一观光向沉浸式体验、主题化运营转型,丰富实景演艺、情境互动、主题夜游等参与式内容,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升二次消费。推动戏剧节、音乐会、动漫展进入高等级旅游景区,打造一批“文艺赋美”精品点位。支持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发展户外运动、疗愈休闲、研学实践等复合业态,推动景区由“游览空间”向“综合休闲目的地”转变。

2.促进住宿业态品质升级。引导住宿业向主题化、精品化、社群化升级。支持酒店、民宿与文化IP、演艺活动、非遗体验、康养旅居等深度融合,开发“住宿+演艺”“住宿+疗愈”“住宿+美食”等复合业态。支持特色酒店、精品民宿打造主理人品牌、创新社群运营模式,发展长住旅居、兴趣社群等新业态,提升住宿消费附加值和复购率。

3.推动传统文旅服务模式创新。推动旅行社由传统组团模式向内容运营商、资源整合商、目的地服务商转型,鼓励开发定制化、主题化、社群化旅游产品,满足个性化、细分化市场需求。支持在线旅游平台(OTA)从渠道分销向产品研发、精准营销和智能服务延伸,推广AI客服、智能推荐、游客画像分析等应用,提高供需匹配效率。

4.推动传统文化空间迭代焕新。引导剧院、影院等传统文化设施向复合型文化消费空间升级,叠加文创零售、社交休闲、沉浸式演艺等业态,实现从“单一场馆”向“文化生活综合体”转变。鼓励实体书店、文化艺术空间等举办主题展览、文化沙龙、互动体验等活动,打造兼具人文底蕴与消费活力的文化新地标。

(二)培育跨界融合新业态

1.推进文商旅体业态融合发展。推动“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非遗去旅行”从线路打包向业态融合升级。支持赛事期间植入商业快闪、非遗市集、数字互动等消费场景。引导演艺IP与景区、街区联名开发限定驻演、实景沉浸体验项目。推动非遗技艺从静态展陈向可参与、可消费的体验场景转化。推动时尚产业与文旅场景深度融合,打造“时尚+文旅”体验新空间。

2.推动“大视听+文旅”业态创新。深入实施“剧游浙江”行动计划,推动以影视IP精品创作为核心的全链路产业创享发展,以场景复刻、NPC互动、妆造旅拍等强化沉浸体验,打造一批“剧游浙江”目的地。支持优质数字文化IP实体化运营,引导综艺、直播等内容形态与乡村文旅、商业场景深度融合,发展助农直播、主题餐饮等业态,推动流量高效转化。

3.深化“工业+文旅”业态融合。支持各地探索“修旧如旧+功能更新”模式,在完整保留厂区建筑肌理和工业风貌基础上,推动工业记忆、城市文脉与现代文旅场景相融合,培育一批工业旅游新业态。合理合规引导老旧厂房、仓库、码头、矿区等存量空间改造为沉浸剧场、艺术展馆、研学基地、特色酒店等复合业态。

4.加快“交通+文旅”业态培育。推进“泛舟浙里”水上精品航线建设,丰富水岸夜游、码头市集等新业态。推广“驾游浙江”精品线路,加快建设千里滨海1号生态文旅廊道,打造“公路+景区+乡村+营地”自驾旅居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低空观光、直升机体验等新业态。积极推进铁旅融合,打造银发、研学、康养等多样化旅游专列产品。发展“服务区+文旅”,支持依托在地文化IP、地理标志产品、非遗技艺打造沉浸式体验场景。

5.拓展夜间文旅消费业态。鼓励旅游景点、文博场馆延长开放时间,开发夜间光影秀、沉浸式夜演、星空露营等新业态,打通“白+黑”全时消费链条。鼓励商业街区和商圈引入潮玩夜游、深夜食堂等业态,持续改造提升夜经济地标。

(三)培育数字文旅新业态

1.丰富“文化+科技”体验业态。推动数字光影、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等技术在旅游景区、文博场馆、历史文化街区深度应用。鼓励布局AI导游、虚拟数字人讲解、元宇宙展厅等智慧交互场景。迭代提升“嗨游”“浙里文化圈”“游浙里”等智慧平台,增强游客数字文旅体验感。培育壮大“科技新特产”产品体系,推动仿生机器人、低空装备等前沿产品向旅游商品转化。开发科技主题精品线路,打造“可游、可学、可购”的科技旅游产品体系。

2.探索“游戏+文旅”融合业态。以“嗨游畅玩季”为核心抓手,构建“贯穿四季、月月嗨游”的赛事活动体系,引进头部电竞赛事落地浙江,激发数字游戏消费新活力。鼓励头部游戏企业将省域文化标识、浙江文化时钟等元素深度融入游戏场景制作和剧情内容设计。推动热门游戏IP线下场景赋能,探索开发“游戏+景区”联名玩法,打造“可观可玩、可消费可停留”的常态化电竞生活生态圈。

3.推动数字文化线下转化。深化文化“新三样”与文旅场景联动,依托网文、网剧、网游特色数字文化IP打造实景体验、主题打卡等业态,推动线上数字内容向线下消费载体延伸。聚焦Z世代,推动国潮文创进景区、进商圈、进街区,融入互动玩法与社交传播元素,开发数字化互动产品与潮玩新业态。

(四)培育小而美新业态

1.引导城市公共开敞空间业态植入。盘活桥下空间、屋顶平台、地下空间等城市“金角银边”,有机嵌入街头演艺、城市露营、运动社交等业态,打造城市文旅微场景。推广“西子廊桥·盲盒音乐会”模式,推动城市商业连廊、过街通道等闲置公共空间艺术化改造,因地制宜引入沉浸式、常态化展演展陈内容,打造“小而精、小而潮”的城市文旅特色节点。

2.实施传统市井空间微改造。推动传统菜市场、花鸟市场等开展“微改造、精提升”,植入地方美食体验、生鲜研学、文创零售等复合业态,打造兼具烟火气和文艺范的特色空间。鼓励老旧街区导入主理人商业、独立品牌、创意工作室等小微业态,支持嵌入适老化设施、亲子友好空间、青年潮玩角落等多元功能,以限定活动和社群互动持续激发街区活力。

3.推动乡村闲置资产功能再生。深化青创文旅“五大行动”,吸引青年群体返乡入乡创业,鼓励将闲置校舍、供销社、老粮仓等存量资产改造为乡村民宿、非遗工坊、直播基地、艺术驻留空间等新业态载体。支持创新“村咖+”“村播+”“村创+”等特色场景,加快以“轻资产、快运营、年轻化”理念激活乡村空间,发展乡村旅游。

(五)加强新业态运营管理

1.培育专业化运营方。坚持运营前置理念,引导运营方深度参与项目策划、建设与落地运营全过程,实现从“先建后营”向“运营主导”转变。深入实施乡村文旅运营“五百计划”,培育一批乡村文旅运营师、运营团队和运营品牌。加大对民宿管家、研学指导师、文旅主理人等新业态从业者的培训、评价与认定,形成“人才带项目、项目聚人才”的良性循环。

2.探索内容创新与可持续运营机制。深入开展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建立内容常态更新与多方共创机制,推动传统文旅业态内容焕发新生。鼓励运营方搭建线上评价、社群互动等用户反馈体系,依托真实消费需求反向驱动业态更新。创新“分时段运营”“联营分成”“主理人品牌”等轻资产运营模式,以低风险投入、快速迭代、动态优化激活业态活力。

3.实施项目化推进机制。围绕“诗画浙江”漫游长廊培育文旅新业态,建立文旅新业态重点项目滚动清单。鼓励各地在准入审批、标准制定、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一地创新、全省推广”的标杆引领效应。

4.筑牢新业态安全防线。压实安全生产和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新业态安全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和游客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新业态安全生产和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坚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赋能新业态培育发展,守牢内容安全底线。

三、保障措施

各市、县(市、区)要把新业态培育放在突出重要位置,结合实际制定行动计划。加强金融支持,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文旅新业态贷”等专属信贷产品,缓解轻资产新业态融资压力。加强用地保障,落实乡村农文旅项目用地管理新规,充分利用闲置乡村建设用地发展农文旅产业,依法依规保障房车露营、康养民宿、休闲娱乐等新业态合理用地空间。

本指导意见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