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局,东湖高新区、武汉经开区、长江新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加快布局建设中试平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武政规〔2026〕6号),现将2026年度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2日9:00-10月16日17:00

二、申报条件

中试平台建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主体条件。在汉正常经营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企事业单位,上年度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发生被区级及以上相关管理部门追责问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情形。

(二)基础条件。中试平台及配套设施在武汉市域内且相对集中,依托单位用于中试服务的自有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自有或租用中试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行业条件。不同行业的中试平台应具备本行业必要的技术设备条件,拥有计量、检测和常规实验通用设备仪器,拥有承担本行业中试服务必需的专用设备仪器。医药、化工、材料等行业中试平台建设应通过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四)服务体系。依托单位应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中试验证服务机制,建立中试平台组织架构,中试项目管理、设备与工艺管理、质量与数据管理、安全与环保管理等制度机制。

(五)服务团队。建立中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全职人员不少于7人。

1.中试平台主任1名,应为全职人员,具有高级职称和中级以上技术经理人资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技术评估、方案设计、工艺开发和优化、产线规划建设、产品测试、性能验证、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等中试全流程。

2.聘任的相关领域中试技术服务、中试工程师等全职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中试放大、工艺优化和试验测试等服务。技术经理人占全职人员的比例不低于70%。

(六)转化经验。中试平台运营主体上年度对外与其他市场主体签订中试服务合同的项目不少于5项,且实际服务收入不少于200万元(对未来产业领域中试平台实际服务收入不少于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登录系统

登录市科技创新局门户网站(kjj.wuhan.gov.cn),点击“项目申报与管理—在线申报”,进入“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若无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请提前通过湖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

2.在线填写

通过个人账户登录后,点击“项目申报”板块,选择“2026年度项目—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及机构—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在线填写申报信息。

3.上传附件

将签字盖章后的《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附件扫描后以PDF格式上传。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

4.单位审核

通过单位账户登录后,点击“推荐”,将项目提交至区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完成(项目已办页面显示项目已提交至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各区推荐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审查评价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后,登录“武汉市科创局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网上推荐,并上传推荐名单(汇总表由系统导出,网上提交盖章后的PDF扫描版及word版),同时向市科技创新局成果处报送盖章后的推荐汇总表(附件2)、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1份(A4纸装订成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17:00前。

四、申报咨询

申报咨询电话:85870766、17740523546(网上办事大厅)

中试平台咨询电话:65692015、13986962828

附件:

附件1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申报书.wps附件2武汉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建设推荐名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