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及配套18项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各地市初审上报情况及会计师事务所(西藏予能安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结果,现将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文化旅游产业奖补项目及资金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反映。

特此公示。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9月22日

(联系方式:0891-6159650)

附件:审核记录表.xlsx(点击链接打开原文后,再次点击原文中的此链接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