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质院、省林业局,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自然资函〔2026〕593号)及省功勋荣誉表彰相关工作规定,现就我省组织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海洋表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推荐对象为从事海洋相关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以及上述单位、社会组织在职工作人员、人民群众。

评选坚持面向基层一线,重点倾斜长期奋战在海洋资源保护利用岗位的干部职工。2018年前离退休人员原则上不参与推荐;一般不评选县级以上党委或者政府,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二)名额分配

按照自然资源部分配给我省的名额组织开展差额推荐,我省共可推荐突出贡献集体1个、突出贡献个人8名。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本部门推荐工作(包括厅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等);省地质院、省林业局分别负责本部门机关及所属单位推荐工作。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推荐工作(包括本地区机关、所属单位、院所、高校、企业、社会组织等)。驻浙教育部直属高校、中央管理企业、中科院在浙科研院所由中央主管部门渠道申报,不占用我省推荐名额。

二、推荐评选条件

突出贡献集体、突出贡献个人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2018年以来在海洋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科技创新、海洋防灾减灾、海洋权益维护与海洋国际合作治理等领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存在生态破坏、违纪违法案件,督察巡视审计发现重大问题的集体或个人,不得作为推荐对象。具体评选条件详见自然资函〔2026〕593号。

三、评选推荐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

(一)单位推荐

各推荐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开展民主推荐,同步开展考察审核,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或理事会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单位开展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对推荐对象排序,连同全套材料报送各主管部门。

(二)省级初审

各主管部门完成材料初审后报送我厅。我厅汇总全部申报材料,组织开展材料审核、资格筛查,统筹开展差额评选,按规定报请省功勋荣誉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审核同意,形成我省初步推荐对象名单,按时报送自然资源部表彰办。

(三)正式报送

收到自然资源部表彰办反馈正式推荐名单后,我厅组织开展综合考察,按对象类别分类落实多部门联合征求意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公安、巡视、审计意见;企业及其负责人按要求征求人社、生态环境、应急、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巡视意见,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负责人增加征求统战、社会工作部门和工商联等意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征求社会工作、民政、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意见。

完成意见征集后,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范围内开展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整理形成正式推荐材料报送自然资源部,配合做好国家复审、全国公示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统筹组织实施

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是激励全社会积极投身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分管负责人,落实专人承担具体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稳妥有序推进。省地质院、省林业局、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请于2026年9月29日前将《评选工作联系表》报送厅人事处。

(二)严把推荐关口,提升推荐质量

各单位要从严把好政治、品行、能力、作风、廉洁五道关口,坚持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备先进性、典型性。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不得简化环节。要重点挖掘基层一线实干典型,杜绝重头衔、轻实绩倾向。材料报送必须按时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严守评选纪律,强化监督约束

全过程强化监督管理,及时受理、核查处置相关举报线索。严禁向参评集体、个人收取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落实保密管理,涉密材料按密级单独管理报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与申报对象存在利害关系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推荐各环节工作。对申报或推荐后查实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严重违纪违法的,立即取消推荐资格;已经获得国家表彰的,配合自然资源部依规撤销荣誉,收回奖牌、奖章、证书。

五、材料报送要求

所有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步报送电子版光盘,汇总表必须按照推荐优先级排序。

(一)初审推荐材料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报送材料包括:初审推荐工作报告、集体初审推荐表、个人初审推荐表、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初审推荐工作报告主要包括:本单位初步推荐工作组织情况、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情况、排序及递补情况、推荐意见等。

(二)正式推荐材料

待自然资源部表彰办反馈正式推荐名单后组织填报,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1日。报送材料包括:集体推荐审批表、个人推荐审批表、正式推荐对象汇总表、征求意见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琅,联系电话:0571-88877085。

附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的通知.pdf

2.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初审推荐表.wps

3.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表.wps

4.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初审推荐对象汇总表.wps

5.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推荐审批表.wps

6.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审批表.wps

7.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wps

8.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集体和突出贡献个人征求意见表.wps

9.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联系表.wps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23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6〕768号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