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引导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深耕细作、创新发展,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有关规定和《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津工信政法〔2023〕1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开展我市2026年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市级单冠)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第七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遴选
(一)基本条件和要求。申请企业须符合《管理办法》中市级单冠认定标准,如实、自主填写《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请书》(可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以下简称《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年主营业务收入3亿元以下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企业,应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推荐上报名额。依据各区工业经济发展基础,结合前六批遴选情况和优质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开展情况,研究确定了各区推荐名额上限(附件3),请各区按照名额推荐上报。
(三)注意事项。企业填写的内容主要为生产经营数据等,清晰明了、操作简便,无需第三方机构辅助。
二、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复核
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参加复核,填写《申请书》,提供必要佐证材料。对通过复核的企业将在公布的名单中予以保留,未通过复核或未提交复核材料的企业将从名单中予以移除。
三、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信息更新
除参加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外,其他有效期内的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应按要求更新企业信息,填写《申请书》,提供《申请书》及信用信息报告电子版,无需提交纸质件和佐证材料。对于发生重大经营变化、重大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相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实上报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和标准,加大对新申报和参加复核企业核查力度,对是否符合基本条件以及近三年有无环境、质量、安全等方面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予以重点把关,提升推荐质量。相关政府部门、协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新申报和参加复核的企业应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申请书》,逐项列明相关数据,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确保填写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材料清晰完整,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详见附件1。
(三)各区推荐。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6年10月28日前,经认真审核后按照推荐名额要求(新申报企业需明确推荐企业顺序,申请复核企业不占推荐名额),将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附Word或WPS电子文本),及参加信息更新的企业相关材料电子版,报我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供参考)
2.申请书填写说明(供参考)
3.各区推荐名额
4.天津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汇总表(2026年)
5.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
2026年9月22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