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相关博士后研究人员:

为激励出站博士后留(来)渝继续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6年重庆市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申报条件

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简称“留(来)渝资助”,对全职博士后人员出站留(来)渝进行生活补助及开展科研、创新创业项目前期投入专项资助。资助标准为15万元/人·3年,其中生活补助不低于30%,其余为科研经费。申请留(来)渝资助,应同时符合以下申报条件:

(一)在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于2020年8月4日—2026年8月31日完成出站手续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博士后进站身份应在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中为“无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或“非定向就业博士毕业生”。

(三)博士后出站后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从事科研工作。

(四)未享受过留(来)渝资助。

二、申报程序

留(来)渝资助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全覆盖,具体步骤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专技人才平台),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进行登录,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后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10月1日—31日。

(二)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使用“渝快办”法人账号登录“专技人才平台”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线上提交至重庆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博管办)复核,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1月1日—30日。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复核,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发文实施。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所填报的博士后编号、进站身份类型、在站单位、出站时间等内容,应与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保持一致。申报人员需在“其他附件”中上传覆盖出站后且在渝工作三年及以上时间的劳动(聘用)合同、近3个月参保证明、博士后证书,合同所在单位、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保持一致。

(二)各用人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确保博士后出站后继续从事科研工作。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三)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提取管理费。资助经费中的生活补贴应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可以工资、奖金、补助、绩效等方式发放。科研经费按照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四)设站单位应加强配套投入,对出站博士后在科研经费、住房、津贴补助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对职称评定、科研工作条件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并在支持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五)市博管办将定期对单位博士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重点考核资助兑现情况、政策配套情况、人员培养成效,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设站单位综合评估的依据之一。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政策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23—88152120;

技术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02389656;

邮箱:cqpostdoctral@163.com;

地址:重庆两江新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15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