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商务厅会同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开展我省中华老字号复核工作,对前三批我省中华老字号企业进行复核工作。
有关市(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中华老字号企业通过商务部中华老字号信息系统填写了《中华老字号复核申报表》,并提交了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经营情况、企业依法合规情况及商务主管部门意见。经省商务厅会同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物局、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确认,现将复核建议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实名通过电子邮箱向我厅反馈。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至2026年10月22日
联系人:王迎
联系邮箱:swtltyfzc2@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