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近日,江苏省科技厅发布《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中国长三角(江苏)—新加坡产业创新合作计划第五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苏科资发〔2026〕139号),根据市科技局要求,为做好新区项目征集、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新合作伙伴须共同申报项目。中方申报单位为2024年12月31日前在新区注册的企业,并与新加坡企业发展局征集的新加坡企业达成合作。本年度已申报过省科技计划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定向组织项目除外)或已有在研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其他事项
项目申报材料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https://jsszkj.kxjst.jiangsu.gov.cn/js-home/home)提交。各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各平台、街道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进一步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按照通知及附件要求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请平台、街道审核推荐项目后,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Word版本和盖章扫描件)、申报单位征信报告(信用中国下载PDF电子版),在2026年9月30日17:00前发送至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创新体系办邮箱(njnakcjtxb@njna.gov.cn)。
纸质申报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5份,纸质封面,平装订)请于10月10日17:00前报送至南京江北新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516办公室(凤滁路48号)。
联系人:姜雯,联系电话:025-88029529。
附件:
1.《省科技厅关于开展中国长三角(江苏)—新加坡产业创新合作计划第五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
2.《推荐项目汇总表》
南京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