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消防)

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

应急管理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厅直属各单位,交通运输行业协(学)会,相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充实专家队伍,优化专业结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支撑、决策咨询、现场指导作用,持续提升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科学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专家库成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内交通运输行业相关机构、企事业单位、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及其他从事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单位。

二、专业领域

(一)建设工程领域:主要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水运工程、养护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等专业。

(二)公路养护领域:主要包括灾害监测与预警、应急抢通与保通、安全风险评估与管控、养护技术与装备保障等专业。

(三)道路运输领域:主要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客运汽车站管理、应急运力协调与保障等领域。

(四)港航领域:主要包括港口安全应急、港口设施保安、航道抢通保畅、重点物资水路紧急运输保障、航运安全应急等专业。

(五)轨道交通领域:主要包括运营安全与评估、智能应急与风险管控、设施设备与工程安全、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突发事件综合应对等专业。

(六)安全管理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风险评估与控制、事故调查与分析、安全生产标准化、事故隐患排查与治理等专业。

(七)综合管理领域:主要包括交通运输执法、应急管理、应急技术、消防、防灾减灾救灾、疾病防控、污染防治、法律、社会心理、新闻传播等专业。

三、专家主要工作

(一)开展或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调查研究,参加安全生产督查、应急工作检查和事故调查分析。

(二)参加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会议,对各类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决策建议,必要时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三)参加安全评价、风险评估、预案编制修订等工作。

(四)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项目、技术方案、应急预案论证、评审和应急演练评估等工作。

(五)参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教材、题库编写、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六)提供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规划制(修)订中的咨询服务。

四、推荐条件

(一)推荐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客观、科学、认真、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3.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综合管理领域须具备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或现岗位为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应急行政管理工作,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5.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省交通运输厅监督与管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请、推荐: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受过安全生产、履职相关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应实施联合惩戒的。

五、推荐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登记表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二)有关事业单位、协(学)会,省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南铁路有限公司负责本单位、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初审;其他单位申请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本人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至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专家,由初审单位汇总后将入库专家人选申报材料提交至厅安委办。

(四)厅安委办对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择优选取。经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后,根据申报人基本信息及申报类别录入专家库,并颁发聘书。

六、申报材料

(一)《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

(二)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三)其它材料(包括个人获奖材料、荣誉证书、聘书、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申报第六至第七类的,还需提交岗位任命书和工作经历材料。

(五)申报材料自查表。(见附件2)

存在弄虚作假、伪造申报材料行为的,取消申报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本专家库。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推荐工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积极组织本单位、下属单位以及行业企业申报。

(二)各单位可在专家库选请专家,参与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专家所在单位应给予支持配合。

(三)每名申报人员只能申报一个领域。请各单位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厅安委办(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交通运输厅)。

(四)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专家入库后,厅安委办每年进行复审,复审评估合格的继续纳入专家库管理,不合格的取消专家资格。

联系人:苏应淼,联系方式:65881011,13976669476。

 

附件:1.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家申请表

2.申报材料自查表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26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