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现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到期复核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1,请拟申报或复核企业于10月31日前登录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按指引填报评价(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宁波市第二批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及到期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到期复核企业清单.xlsx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