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富矿精开”战略部署,立足全省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勘查开采许可管理,我厅组织起草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rzytkyqc@163.com;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处539办公室,邮编550001,并在信封上注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

 

附件: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