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桂农厅规〔2022〕4号)要求,我厅按程序对各市、县(市、区)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了评价,形成如下拟激励名单:

一、市级拟激励名单。拟对柳州市、北海市、贺州市和百色市共计4个设区市进行激励。

二、县级拟激励名单。拟对柳州市柳江区、鹿寨县、河池市宜州区、武宣县、苍梧县、钟山县、南丹县、合浦县、贺州市平桂区、田东县、北流市、贵港市覃塘区、忻城县、崇左市江州区、贵港市港北区共计15个县(市、区)进行激励。

现将上述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3日-10月17日,共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前邮寄(以邮戳为准)或直接送达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

联系电话:0771-218275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