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软件〔2026〕459号),现面向全市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征集,并同步征集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及典型应用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在厦门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的企业、机构,包括可在本地独立对外提供服务的企业分公司。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服务内容可涵盖人工智能应用定制开发、系统集成、平台工具应用、运行维护、安全防护,以及教学培训、测试评估等配套服务。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对照附件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准备材料,主要条件包括:
(一)依法登记、正常经营,主营业务覆盖人工智能相关服务内容。
(二)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不存在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
(三)建立稳定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队,原则上直接从事人工智能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相关服务的人员不少于3人。
(四)掌握人工智能相关技术与应用模式,能够识别用户核心需求,具备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备、工具等基础条件,并形成完整、可用、标准的服务手册或文档。
(五)具备相应服务案例。开展人工智能相关服务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原则上近3年内至少完成30项服务案例;开展相关服务年限在3年以下的,原则上至少完成10项服务案例。
(六)涉及第三方测试评估、对外提供的网站及移动APP或微信小程序、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等特定服务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应资质、备案或登记证明。
三、同步征集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
鼓励具备行业服务经验和集成交付能力的服务商牵头,联合算力、数据、模型、终端等上下游单位,围绕具体行业需求组建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
每个服务团由1家服务商牵头,联合不少于2家上下游单位参与。申报服务团的,请同步填写附件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说明服务团名称、牵头及成员单位、主要服务行业、综合服务能力、已完成案例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四、申报材料
(一)《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附件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附件2),提交可编辑版及按模板要求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二)相关佐证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等登记证书、“信用中国”查询记录、服务团队社保缴纳证明、服务手册、服务案例合同或应用证明,以及涉及特定服务的资质、备案或登记证明等。具体以附件3要求为准。
(三)申报服务团的,同步提交《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附件4)可编辑版及盖章扫描件。
其他具体要求可通过省工信厅官网查看(https://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10/t20261009_7222536.htm)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线上填报。请申报单位登录“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www.fujiansme.com)人工智能专区,按要求填报相关资料并提交佐证材料(参考附件1、2、3、4)。
(二)电子材料发送。请于2026年11月3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申报—单位名称”;同时申报服务团的,请一并注明服务团名称。
六、典型案例及服务成效征集
为做好专项行动跟踪和阶段性总结,鼓励申报单位结合服务商档案,同步提供具有代表性的应用案例、服务成效、协同合作情况,以及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建议。
案例应重点说明应用场景、服务方案、实施情况及实际成效;具备相关数据的,可提供效率提升、成本降低、质量改善等量化结果及佐证材料。有人工智能应用项目出海落地经验的,可同步提供相关案例。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2136048/2962038
材料接收邮箱:mail@xmsia.cn
附件:1.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档案(模板)
2.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资源池(模板)
3.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信息报送要求
4.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信息表(模板)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