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财政局、科技局,兰州新区财政金融和国资局、科技创新局,各有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机构):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扩大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政策覆盖面,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止《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甘财科〔2025〕52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不受理新的融资租赁贴息项目申报、审核。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按甘财科〔2025〕52号文件完成审核、目前仍处于存续期的项目,继续按程序兑现支持政策。

三、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将对《甘肃省融资租赁支持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组织修订,并尽快印发实施。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