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及银川市关于扩内需、促消费的决策部署,抢抓金秋消费、“双十一”、暖冬经济、跨年迎新等消费旺季节点,兴庆区定于2026年10月至12月开展“兴庆购·冬藏新启”促消费活动,同步投放百货、电器、手机、餐饮、小微五类政府消费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商户自愿、群众受益”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活动商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与时间

(一)征集范围

依法注册经营,且符合下列类别之一的零售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百货类: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内设店及独立百货零售商户;

电器类:家用电器、消费电子品牌门店;

手机类:手机及通讯设备零售门店;

餐饮类:各类正餐、快餐、特色小吃、茶饮咖啡等餐饮门店;

小微类:限额以下批零住餐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二)征集时间

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三)活动时间

2026年10月至12月。消费券分批次滚动投放,各券种投放批次及时间以正式上线公告为准。

二、参与商户条件

申报商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实际经营场所正常营业;

(二)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在以往各类促消费活动中未发生套券刷现、先涨价后打折、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三)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收银交易能力,能够开具正规发票,配备支持“云闪付”支付的POS机具(含POS机、扫码枪、扫码盒、小白盒等银联标准受理终端),开通银联商户编号(MCC码)并完成终端备案,能够配合发放平台完成商户入驻、终端调试、核销及交易数据回传;

(四)承诺诚信经营、明码标价,活动期间不哄抬价格、不变相加价、不降低原有优惠力度、不设置额外门槛拒绝或诱导消费者不使用消费券;

(五)安排专人负责活动对接,配合开展信息填报、系统调试、业务对接、活动宣传、投诉处理等工作,按要求报送真实、完整的核销交易数据,配合审计、核查和绩效评价。

三、申报材料

有意参与的商户,请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一)《兴庆区2026年四季度“兴庆购·冬藏新启”促消费活动参与商户申请表》(附件1);

(二)《参与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注明联系电话;

(五)经营场所照片(含门店门头及内部环境,不少于2张);

(六)银联商户编号、终端编号;已办理银联POS机具的商户,须确保机具状态正常、可正常受理云闪付付款码支付;

(七)“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及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四、申报方式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71号兴庆区人民政府905室),并将申报材料扫描件报送我局邮箱xqqjhj1106@163.com。

五、审核与公示

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对申报商户进行资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信用记录是否良好、经营场所是否正常营业、是否具备云闪付核销条件等。审核通过的拟入选商户名单在兴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正式纳入本次活动核销商户库,由发放平台组织商户入驻、系统调试和核销,完成测试交易后方可上线核销。核销商户库实行动态管理,后续批次征集入选商户将适时更新发布。

六、商户权益与义务

(一)商户权益

免费参与本次活动,共享政府消费券带来的客流增量与销售拉动;

免费获得活动统一宣传推广资源,提升品牌曝光度;

可在政府消费券基础上,自主叠加本门店专属优惠,形成“折上折”让利效果;

优先参与后续批次及下一轮次促消费活动。

(二)商户义务

严格遵守消费券核销规则,不得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

不得借机涨价或变相加价,不得降低商品和服务质量;

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活动宣传物料,明示消费券使用规则;

妥善维护云闪付受理终端,确保活动期间机具状态正常、交易顺畅;因机具故障、报备错误、员工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消费者无法用券的,由商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按时回传真实、完整的核销交易数据,配合对账、审计和绩效评价;

妥善处理消费券使用相关的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七、监督管理

活动期间,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将会同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对参与商户开展监督检查。经查实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已核销资金不予结算并依法追回,纳入不良经营主体台账,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虚假交易、刷单套现,套取、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

(二)先涨价后打折、虚构原价、哄抬价格、变相加价的;

(三)拒绝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或以捆绑、搭售等方式设置使用门槛的;

(四)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核销数据的;

(五)活动期间擅自停用、拆除云闪付受理终端,或消极核销、变相拒绝消费者使用云闪付支付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规则的行为。

欢迎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1-5558105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向商户收取任何费用;商户参与活动及承担政企配资、叠加优惠等事项均基于自愿。

(二)消费券各券种的具体档位、投放规模、核销规则以最终上线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告内容与后续印发的正式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正式实施细则为准。

(三)入选商户发生注销、闭店、失联或主动退出等情形的,核销资格自动终止。

(四)本公告由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乔荞

联系电话:0951-5558105

电子邮箱:xqqjhj1106@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兴庆区“兴庆购·冬藏新启”促消费活动参与商户申请表

     2.参与商户诚信经营承诺书

兴庆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