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申报人员: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28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6〕397号)等有关要求,全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信息和有关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核,为确保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符合规定条件,现将补充更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正内容程序。登录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界面右侧“意见栏”中会显示反馈意见,请有关单位和申报人员对照评审资格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逐级审核后,逐项补充更正相关申报材料。如“意见栏”无初审反馈意见,无需操作。评委会将组织对再次提交的补正材料进行复审,审核情况将集中反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考评表》《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如前期系统申报时已完成逐级审核盖章并上传,但补正后表格内容涉及修改的,需重新生成并下载,提交纸质材料时重新审核盖章后报送)。

二、补正提交时限。请于2026年10月27日17时30分前完成补正材料的再次提交。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

 

咨询电话:0351-3912251、0351-3912239

 

 

 山西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